食辨劳薪


   形容见识卓越。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shí biàn láo xīn
成语注音 ㄕˊ ㄅ一ㄢˋ ㄌㄠˊ ㄒ一ㄣ
成语简拼 sblx
感情色彩 褒义
产生年代 古代
成语繁体 食辨勞薪
成语结构  紧缩式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形容见识卓越。


成语示例


清·沈廷文《广事同纂》:“食辨劳薪,人知有荀勖,而不知有师旷。”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南朝 宋 刘义庆《世说新语 术解》:“荀勖尝在晋武帝坐上食笋进饭,谓在坐人曰:‘此是劳薪所炊也。’坐者未之信,密遣问之,实用故车脚。”


成语典故

南朝 宋 刘义庆《世说新语.术解》:“荀勖尝在晋武帝坐上食笋进饭,谓在坐人曰:‘此是劳薪所炊也。’坐者未之信,密遣问之,实用故车脚。”后遂以“食辨劳薪”形容识见卓越。清 沈廷文《广事同纂》:“食辨劳薪,人知有荀勖,而不知有师旷。” 主谓 饮食时能识别烹调时使用的柴薪。语本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术解》:“荀勖尝在晋武帝坐上食笋进饭,谓在坐人曰:‘此是劳薪所炊也。’坐者未之信,密遣问之,实用故车脚。”后以此典形容很有见识。清·沈廷文《广事同纂》:“~,人知有荀勖,而不知有师旷。”△褒义。多用于赞扬有卓越见识之人。 →见广识多 ?孤陋寡闻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吃:~肉。~欲。 吃的东西:~品。粮~。零~。丰衣足~。 俸禄:“君子谋道不谋~”。 日月亏缺或完全不见的现象:日~。月~。

拿东西给人吃:~母(乳母)。

用于人名:郦~其(jī)(中国汉代人)。

分别,分析,明察:~别。~认。~析。~正。~识。明~是非。 古代土地面积单位,九夫为一辨,七辨为一并。

柴火:~苏(打柴割草)。~尽火传(chuán )(柴火烧完,又引燃了后一根柴,火永远不灭。原指人形骸有尽而精神未死,后亦用以喻思想学问、技艺代代相传)。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食』

《唐韻》乗力切《集韻》《韻會》實職切,𠀤音蝕。 《說文》一米也。 《玉篇》飯食。 《增韻》殽饌也。  又茹也,啗也。 《釋名》食,殖也,所以自生殖也。 《古史考》古者茹毛飮血,燧人鑽火,而人始裹肉而燔之,曰炮。及神農時,人方食穀,加米于燒石之上而食之。及黃帝,始有釜甑,火食之道成矣。 《易·需卦》君子以飮食宴樂。 《書·益稷》暨稷播,奏庶艱食,鮮食。 《傳》衆難得食處,則與稷教民播種之,決川有魚鱉,使民鮮食之。  又《書·洪範》惟辟玉食。 《註》珍食也。  又食祿也。 《禮·坊記》君子與其使食浮于人也,寧使人浮于食。  又祭曰血食。 《史記·𨻰涉世家》置守冢三十家碭,至今血食。  又飮酒亦曰食。 《前漢·于定國傳》定國食酒,至數石不亂。  又耳食。 《史記·六國表》學者牽于所聞,見秦在帝位日淺,不察其終始,因舉而笑之,不敢道,此與以耳食無異。  又目食。 《宋史·司馬光傳》飮食所以爲味也,適口斯善矣。世人取果餌刻鏤之,朱綠之,以爲槃案之翫,豈非以目食乎。  又吐而復吞曰食。 《書·湯誓》朕不食言。 《左傳·僖十五年》我食吾言,背天地也。 《爾雅·釋詁》食,僞也。 《疏》言而不行,如食之消盡,故通謂僞言爲食言,故此訓食爲僞也。  又蠱惑曰食。 《管子·君臣篇》明君在上,便嬖不能食其意。  又消也。 《左傳·哀元年》伍員曰:後雖悔之,不可食已。 《註》食,消也。  又《書·洛誥》乃卜澗水東瀍水西惟洛食。 《傳》卜必先墨畫龜,然後灼之,兆順食墨。  又日食,月食。 《易·豐卦》月盈則食。 《春秋·隱三年》日有食之。  又《左傳·襄九年》晉侯問於士弱曰:吾聞之,宋災,於是乎知有天道,何故。對曰:古之火正或食於心或食於咮,以出内火。  又《禮·檀弓》我死,則擇不食之地而葬我焉。 《註》不食,謂不墾耕。  又《前漢·外戚傳》房與宮對食。 《註》應劭曰:宮人自相與爲夫婦,名對食。房宮,二人名。  又《揚子·方言》食閻,勸也。南楚凡已不欲喜而旁人說之,不欲怒而旁人怒之,謂之食閻。  又寒食,節名。 《荆楚歲時記》去冬至一百五日,卽有疾風甚雨,謂之寒食。  又大食,國名,在西域波斯國西,都婆羅門,兵刃勁利,勇于野鬬。  又《廣韻》戲名。博屬。  又姓。漢有食子通。 《希姓錄》後漢食于公。  又《集韻》祥吏切《正韻》相吏切,𠀤音寺。 《論語》有酒食,先生饌。 《禮·曲禮》食居人之左。 《註》食,飯屬也。  又糧也。 《周禮·地官·廩人》匪頒賙赐稍食。  又以食與人也。 《詩·小雅》飮之食之。 《禮·內則》國君世子生,卜士之妻,大夫之妾使食子。 《註》食謂乳養之也。 《左傳·文元年》穀也食子。 《註》食,養生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𠀤羊吏切,音異。 《廣韻》人名。漢審食其,酈食其。 《荀悅·漢紀》作異基。  又叶式灼切,音爍。 《易林》三河俱合,水怒踊躍。壞我王室,民困于食。

『辨』

《集韻》《韻會》皮莧切《正韻》備莧切,𠀤音辯。 《說文》判也。 《廣韻》別也。 《易·乾卦》問以辨之。 《禮·學記》離經辨志。 《註》辨,謂考問得其定也。 《周禮·天官》弊羣吏之治,六曰廉辨。 《註》辨,謂辨然于事分明,無有疑惑也。  又《韻會》牀䏶足笫閒也。 《易·剝卦》剝牀以辨。 《疏》牀足之上,牀身之下,分辨處也。 《程傳》牀之幹也。  又變也。 《楚辭·九辨註》辨者,變也。謂𨻰道德以變說君也。  又井地之數也。 《禮·王制·註》京陵之地,九夫爲辨,九辨而當一井。  又姓。  又《集韻》𤰞見切,音徧。與徧通。帀也。 《史記·禮書》萬民和喜,瑞應辨至。 《註》同徧。  又《廣韻》苻蹇切《集韻》《韻會》平免切《正韻》婢免切,𠀤辯上聲。義同。  又《集韻》邦免切,鞭上聲。義同。  又與貶通。 《禮·玉藻》立容辨𤰞,無讇。 《註》辨作貶。容雖貶損𤰞降,不傾側柔媚也。  又《廣韻》普麪切《集韻》《正韻》匹見切,𠀤音片。革中斷也。 《爾雅·釋器》革中絕謂之辨,革中辨謂之韏。 《註》革中斷之名辨,復中分其辨名韏。 《集韻》作㸤。

『薪』

《唐韻》息鄰切《韻會》斯人切,𠀤音新。 《說文》蕘也。  又柴也。 《詩·齊風》析薪如之何。 《禮·月令》季秋草木黃落,乃伐薪爲炭。 《周禮·地官·甸師註》大木曰薪。  又草亦曰薪。 《孟子》毀傷其薪木。 《趙岐註》恐其傷我薪草樹木也。  又采薪亦曰薪。 《前漢·𠛬法志》罪人獄已決完,爲城旦舂,滿三歲爲鬼薪、白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