菽:指豆类;祭:祭品,祭奠。以鱼和豆类作祭品。借指礼仪不周。
菽:指豆类;祭:祭品,祭奠。以鱼和豆类作祭品。借指礼仪不周。
,庶人~,春秋修其祖祠。 汉·桓宽《盐铁论?散不足》
《公羊传?哀公六年》:“常之母有鱼菽之祭,愿诸大夫之化我也。”
菽:豆类的总称。用鱼和大豆作祭品。表示祭祀简陋。《公羊传.哀公六年》:“陈乞曰:‘常之母,有鱼菽之祭。’”何休解诂:“齐俗妇人首祭事,言鱼豆者,示薄陋无所有。”
豆的总称:~水(泛指粗茶淡饭,用以指对父母的奉养,如“~~承欢”)。~麦。~粟。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往,到:“吾欲~南海”。
对死者表示追悼、敬意的仪式:~奠。~礼。~灵。~典。~扫。 供奉鬼神或祖先:~祖。~天。~祀。~灶。 使用(法宝):~起一件法宝。
姓。
《唐韻》《韻會》𠀤式竹切,音叔。 《物理論》衆豆之總名。 《詩·豳風》禾麻菽麥。 《春秋·定元年》隕霜殺菽。 《註》大豆之苗。《禮·檀弓》王註熬豆而食曰啜菽。 又《唐韻古音》式沼反。 《詩·豳風》烹葵及菽。叶下棗韻。 又《篇海》子了切。 《集韻》通萩。詳萩字註。 《詩疏》亦作叔。 《廣韻》同尗。
『之』《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𠀤音枝。 《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 《玉篇》是也,適也,往也。 《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䰟氣,則無不之也。 又於也。 《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 《註》之,適也。 《朱傳》猶於也。 又語助辭。 《書·金縢》禮亦宜之。 《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 《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又此也。 《詩·周南》之子于歸。 《註》之子,是子也。 又變也。 《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又至也。 《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又遺也。 《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 《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又姓。出《姓苑》。 又《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 《詩·唐風》舍旃舍旃。 又《魏風》上愼旃哉。𠀤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又《韻補》叶職流切,音周。 《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 《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
『祭』《唐韻》《集韻》《韻會》𠀤子例切,音霽。 《說文》祭祀也。从示,右手持肉。 又《尚書·大傳》祭之言察也。察者,至也,言人事至於神也。 又《孝經·士章疏》祭者,際也,人神相接,故曰際也。詳見《禮·記祭法祭統祭義》諸篇。 又《廣韻》《集韻》側界切《韻會》《正韻》側賣切,𠀤音債。周大夫邑名。 又姓,周公子祭伯,其後爲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