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鲁阳挥戈”。
唐·杨炯《浑天赋》:“鲁阳麾戈兮转于西日,陶侃折翼兮登于上玄。”
同“鲁阳挥戈”。唐 杨炯《浑天赋》:“鲁阳麾戈兮转西日,陶侃折翼兮登于上玄。” 见“鲁阳挥戈”。唐·杨炯《浑天赋》:“~兮转于西日,陶侃折翼兮登于上玄。”
明亮。 中国古代哲学认为宇宙中通贯所有物质的两大对立面之一,与“阴”相对:一阴一~谓之道。阴~二气。图形:⚊(U+268A)。 指“太阳”:~光。~面。~历。向~。夕~。 山的南面或水的北面(多用于地名):衡~(在中国湖南省衡山之南)。洛~(在中国河南省洛河之北)。 温暖:~春。 外露的,明显的:~沟。~奉阴违。 凸出的:~文图章。 关于活人的:~间(人世间)。~宅。~寿。 带正电的:~极。~电。~离子。 男性生殖器:~痿。 古同“佯”,假装。 姓。
古代指挥军队的旗子:~下。 指挥:~军前进。
古代的一种兵器,横刃,用青铜或铁制成,装有长柄:干(gān)~。倒(dǎo )~。枕~待旦。 姓。
與陽同。見《字彙補》𨹈字註。 《唐韻》與章切《集韻》《韻會》余章切《正韻》移章切,𠀤音羊。 《玉篇》營天功,明萬物謂之陽。 《說文》高明也。 又日也。 《詩·小雅》湛湛露斯,匪陽不晞。 《傳》陽,日也。 《左傳·文四年》天子當陽。 《禮·祭義》殷人祭其陽。 《註》陽謂日中時也。 《孟子》秋陽以暴之。 又《楚辭·遠遊》集重陽,入帝宮。 《註》積陽爲天,天有九重,故曰重陽。 又《玉篇》雙也。 又月建。 《爾雅·釋天》十月爲陽。 《詩·小雅》歲亦陽止。 又《爾雅·釋天》春爲靑陽。 《註》氣淸而溫陽。 又《爾雅·釋天》太歲在癸曰昭陽。 又五月五日曰端陽,九月九日曰重陽,見《月令廣義》。 又《爾雅·釋山》山西曰夕陽,山東曰朝陽。 《詩·大雅》度其夕陽。 《又》梧桐生矣,于彼朝陽。 又水北也。 《詩·大雅》在洽之陽。 《穀梁傳·僖二十八年》水北爲陽。 又《釋名》丘高曰陽丘,體高近陽也。 又《詩·豳風》我朱孔陽。 《傳》陽,明也。 又《玉篇》淸也。 又《詩·周頌》龍旂陽陽。 《傳》陽陽,言有文章也。 又《詩·王風》君子陽陽。 《傳》陽陽,無所用其心也。 又《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陽禮敎讓,則民不爭。 《註》陽禮謂鄕射飮酒之禮。 又國名。 《春秋·閔二年》齊人遷陽。 《註》陽,國名。 《戰國策》塞漏舟而輕陽侯之波。 《註》博物志,晉陽國侯溺水,因爲大海之神。 又《春秋·昭十二年》齊高偃帥師納北燕伯于陽。 《註》陽卽唐,燕別邑,中山有唐縣。 又縣名。 《史記·高祖紀》西過高陽。 《註》屬𨻰留。 又關名。 《前漢·西域傳》去陽關七千八百二里。 又《左傳·昭二十四年》公孫于齊,次于陽州。 又陽城,山名。漢爲縣,屬潁川郡。 又古帝號。 《史記·五帝紀》帝顓頊高陽氏。 又《釋名》立人,象人立也。或曰陽門,在前曰陽,兩旁似門也。 又《玉篇》傷也。 又《莊子·達生篇》西北方之下者,則泆陽處之。 《註》泆陽,鬼名。 又《抱朴子·登涉篇》山中樹能人語者,非樹能語也,其精爲之,名曰雲陽。 又昌陽,菖蒲別名。 《韓愈·進學解》昌陽引年。 又姓。 《史記·司馬相如子虛賦》陽子驂乗。 《註》古仙人陽陵。 《廣韻》周景王封少子於陽樊,後裔因邑命氏。 又漢複姓,有二十二氏:歐陽、高陽、靑陽、孫陽、子陽、周陽、涇陽、偪陽、梗陽、戲陽、鮭陽、葉陽、陵陽、鮮陽、櫟陽、濮陽、太陽、老陽、安陽、成陽、朱陽、索陽。 又通作揚。 《禮·玉藻》盛氣顚實揚休。 《註》顚,讀爲闐。揚,讀爲陽。盛身中之氣,使之闐滿其息,若陽氣之體物也。 《釋名》陽,揚也,氣在外發揚也。 又與佯同。 《禮·檀弓》陽若善之。 《前漢·高帝紀》陽尊懷王爲義帝,實不用其命。 又音腸。 《爾雅·釋詁》陽,予也。 《註》魯詩云:陽如之何,今巴濮之人自呼阿陽。 《疏》漢書藝文云:魯申公爲詩訓,故是爲魯詩。其經云:陽如之何,申公以陽爲予,故引之。 《釋文》陽,音腸。 《五音集韻》俗作𨹈。 《字彙》俗作阦。 《字彙補》亦作𨼗陽氜。
『麾』《廣韻》許爲切《集韻》《韻會》《正韻》吁爲切,𠀤音撝。 《玉篇》旌旗之屬,所以指麾也。 《周禮·春官·巾車》建大麾以田,以封蕃國。 《註》大麾,其色黑,夏后氏所建,以四時田獵者也。 又或作戲。 《史記·項羽本紀》諸侯罷戲下。 《註》戲,大將之旗。 又與撝同。以手指麾也。 《書·牧誓》右秉白旄以麾。 《詩·小雅》麾之以肱,畢來旣升。 《荀子·成相篇》呂尚招麾殷民懷。 《註》招麾,指麾也。 又快也。 《禮·禮器》祭禮不麾蚤。 《註》麾之言快也。祭有常時,不以先時爲快也。 又《集韻》呼恚切,音孈。以旌旗示之曰麾。 又《集韻》况僞切,音齂。招也。 《左傳·隱十三年》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 《註》麾,招也。
『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古禾切,音鍋。 《說文》平頭戟也。 《徐鍇曰》戟小支上向則爲戟,平之則爲戈。一曰戟偏距爲戈。 《禮·曲禮》進戈者前其𨱔,後其刃。 《正義曰》戈,鉤孑戟也。如戟而橫安刃,但頭不向上,爲鉤也。直刃長八寸,橫刃長六寸,刃下接柄處長四寸,𠀤廣二寸,用以鉤害人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戈柲六尺有六寸。 《又》戈廣二寸,內倍之,胡三之,援四之。 《註》內謂胡以內接柲者也,胡,其孑也,援,直刃也。 《釋名》戈,過也。所刺擣則決,所鉤引則制之,弗得過也。 《書·牧誓》稱爾戈。 《註》戈,短兵也。人執以舉之,故言稱也。 又《典略》周有孤父之戈。 又國名。在宋鄭之閒,寒浞子豷封于戈,少康滅之。 又姓。 《史記》夏後有戈氏,宋戈彥,明戈鎬。 又司戈,武職,從八品,唐天授年閒置。 从弋,一橫之。象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