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鹜争食


   鸡鹜:比喻平庸的人。旧指小人互争名利。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jī wù zhēng shí
成语注音 ㄐ一 ㄨˋ ㄓㄥ ㄕˊ
成语简拼 jwzs
感情色彩 贬义
常用程度 一般
产生年代 古代
成语繁体 鶏騖爭食
成语英文 The chickens and ducks are fighting for feed.
成语结构  主谓式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鸡鹜:比喻平庸的人。旧指小人互争名利。


近义词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战国·楚·屈原《卜居》:“宁与黄鹄比翼乎?将与鸡鹜争食乎?”


成语典故

鹜:鸭子。鸡鸭争夺食物。比喻平庸小人争名夺利。战国楚.屈原《卜居》:“宁与黄鹄比翼乎?将与鸡鹜争食乎?”宋.李刘《代谢帅座》:“鸡鹜争食,难舒狷者之怀;乌鹊无依,渐作归欤之计。”明.王宠《张琴师传》:“鸡鹜争食,灵鸟不顾。有嗈其音,爰合韶濩。”清.陈球《燕山外史》八:“不过鸡鹜争食,偶属雀穿;讵知蚌鹬持强,竟遭鸱吓。”亦作“鸡鹜相争”。蔡东藩等《民国通俗演义》一○二回:“鸡鹜相争,终无了期,虽有文治派之徐世昌,亦奚补乎?” 主谓 鸡鸭互相争夺。比喻庸俗小人互争名利。语出《楚辞·卜居》:“宁与黄鹄比翼乎?将与鸡鹜争食乎?”[例]有志者展鸿鹄之志,不以~争鸡虫小利。△贬义。多用于写人的名利方面。也作“鸡鹜相争”。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力求获得,互不相让:~夺。竞~。~长论短。 力求实现:~取。~气。~胜。 方言,差,欠:总数还~多少? 怎么,如何(多见于诗、词、曲):~不。~知。~奈。

吃:~肉。~欲。 吃的东西:~品。粮~。零~。丰衣足~。 俸禄:“君子谋道不谋~”。 日月亏缺或完全不见的现象:日~。月~。

拿东西给人吃:~母(乳母)。

用于人名:郦~其(jī)(中国汉代人)。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食』

《唐韻》乗力切《集韻》《韻會》實職切,𠀤音蝕。 《說文》一米也。 《玉篇》飯食。 《增韻》殽饌也。  又茹也,啗也。 《釋名》食,殖也,所以自生殖也。 《古史考》古者茹毛飮血,燧人鑽火,而人始裹肉而燔之,曰炮。及神農時,人方食穀,加米于燒石之上而食之。及黃帝,始有釜甑,火食之道成矣。 《易·需卦》君子以飮食宴樂。 《書·益稷》暨稷播,奏庶艱食,鮮食。 《傳》衆難得食處,則與稷教民播種之,決川有魚鱉,使民鮮食之。  又《書·洪範》惟辟玉食。 《註》珍食也。  又食祿也。 《禮·坊記》君子與其使食浮于人也,寧使人浮于食。  又祭曰血食。 《史記·𨻰涉世家》置守冢三十家碭,至今血食。  又飮酒亦曰食。 《前漢·于定國傳》定國食酒,至數石不亂。  又耳食。 《史記·六國表》學者牽于所聞,見秦在帝位日淺,不察其終始,因舉而笑之,不敢道,此與以耳食無異。  又目食。 《宋史·司馬光傳》飮食所以爲味也,適口斯善矣。世人取果餌刻鏤之,朱綠之,以爲槃案之翫,豈非以目食乎。  又吐而復吞曰食。 《書·湯誓》朕不食言。 《左傳·僖十五年》我食吾言,背天地也。 《爾雅·釋詁》食,僞也。 《疏》言而不行,如食之消盡,故通謂僞言爲食言,故此訓食爲僞也。  又蠱惑曰食。 《管子·君臣篇》明君在上,便嬖不能食其意。  又消也。 《左傳·哀元年》伍員曰:後雖悔之,不可食已。 《註》食,消也。  又《書·洛誥》乃卜澗水東瀍水西惟洛食。 《傳》卜必先墨畫龜,然後灼之,兆順食墨。  又日食,月食。 《易·豐卦》月盈則食。 《春秋·隱三年》日有食之。  又《左傳·襄九年》晉侯問於士弱曰:吾聞之,宋災,於是乎知有天道,何故。對曰:古之火正或食於心或食於咮,以出内火。  又《禮·檀弓》我死,則擇不食之地而葬我焉。 《註》不食,謂不墾耕。  又《前漢·外戚傳》房與宮對食。 《註》應劭曰:宮人自相與爲夫婦,名對食。房宮,二人名。  又《揚子·方言》食閻,勸也。南楚凡已不欲喜而旁人說之,不欲怒而旁人怒之,謂之食閻。  又寒食,節名。 《荆楚歲時記》去冬至一百五日,卽有疾風甚雨,謂之寒食。  又大食,國名,在西域波斯國西,都婆羅門,兵刃勁利,勇于野鬬。  又《廣韻》戲名。博屬。  又姓。漢有食子通。 《希姓錄》後漢食于公。  又《集韻》祥吏切《正韻》相吏切,𠀤音寺。 《論語》有酒食,先生饌。 《禮·曲禮》食居人之左。 《註》食,飯屬也。  又糧也。 《周禮·地官·廩人》匪頒賙赐稍食。  又以食與人也。 《詩·小雅》飮之食之。 《禮·內則》國君世子生,卜士之妻,大夫之妾使食子。 《註》食謂乳養之也。 《左傳·文元年》穀也食子。 《註》食,養生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𠀤羊吏切,音異。 《廣韻》人名。漢審食其,酈食其。 《荀悅·漢紀》作異基。  又叶式灼切,音爍。 《易林》三河俱合,水怒踊躍。壞我王室,民困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