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租地章程 [shàng hǎi zū dì zhāng chéng]
1 又称《上海地皮章程》。1845年英国驻上海领事巴富尔胁迫清苏松太道宫慕久签订。共二十三款。划定洋泾浜(今延安东路)以北、李家庄(今北京东路)以南地区作为英国人租借居留的地段,后称“英租界”,是资本主义国家在中国强占的第一个租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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