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事 [zhǔ shì]
1 主持处理事情。
例 主事人。 当家主事。 户部主事。——《明史》
英 manage;
2 官名。汉代光禄勋属官有主事。北魏置尚书主事令史,为令史中的首领。隋以后但称主事,本为雇员性质,非正规官职。金代始列为正官,职务以文牍杂务为主,也分管郎中﹑员外郎之职。明代于各部司官中置主事,官阶从七品升为从六品。清代又升为正六品,与郎中﹑员外郎并列为六部司官。其他官署如内务府﹑理藩院及各部亦有主事。民国初,于国务院秘书厅﹑各部及驻外使馆中,设主事,在佥事下,相当后之科员。
1 主持事务。
1 主持、掌理事务。
2 职官名。汉代光禄勋属官置有主事,为所属官员中最优秀者;南北朝时置尚书主事令史,为官署中的事务员,均非正式官职。至金时主事始为正官;明代六部各设主事,官阶从从七品升为从六品;清代升为正六品,与郎中、员外郎并列为六部司官。民国初年在各部下亦设主事,职位与现在各部的科员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