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史 [cì shǐ]
1 古代官名,自汉设立本为监察郡县的官员,宋元以后沿用为一州长官的别称。
英 feudal provincial or prefectural governor;
1 古代官名。原为朝廷所派督察地方之官,后沿为地方官职名称。 汉武帝 时,分全国为十三部(州),部置刺史。 成帝 改称州牧, 哀帝 时复称刺史。 魏 晋 于要州置都督兼领刺史,职权益重。 隋炀帝、唐玄宗 两度改州为郡,改称刺史为太守。后又改郡为州,称刺史,此后太守与刺史互名。 宋 于州置知州,而无刺史职任,刺史之名仅为武臣升迁之阶。 元 明 废名, 清 仅用为知州之别称。
1 职官名。古代司地方纠察的官,后沿称地方长官,清时为知州的尊称。
英语 provincial governor (old)
法语 gouverneur provincial (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