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衿 [gē jīn]
1 《旧五代史·唐书·王镕传》:“庄宗以镕父友,曲加敬异,为之声歌,镕亦报之,谓庄宗为四十六舅。中饮,庄宗抽佩刀断衿为盟,许女妻镕子昭诲。”后因以“割衿”谓割下衣襟交给对方,作为儿女许婚的信物。
1 后因以“割衿”谓割下衣襟交给对方,作为儿女许婚的信物。
1 昔时为儿女订婚,仓卒之间来不及置办信物,双方家长遂各自割下一块衣襟,作为信物。见也作「割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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