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é shū lǜ

挟书律


拼音 xié shū lǜ 
注音 ㄒ一ㄝˊ ㄕㄨ ㄌㄩˋ
繁体 挾書律

词语解释

挟书律    [xié shū lǜ]

1   秦始皇三十四年,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下令禁止儒生以古非今,颁布民间有私藏《诗》《书》和百家书籍者族诛的法令。


引证解释

1   秦始皇 三十四年,采纳丞相 李斯 的建议,下令禁止儒生以古非今,颁布民间有私藏《诗》《书》和百家书籍者族诛的法令。


国语辞典

挟书律  【xié shū lǜ】

1   秦始皇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禁止儒生以古非今,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而私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的法令。唐·颜师古·注:「张晏曰:『秦律敢有挟书者族。』」也作「挟书令」。

  《汉书·卷二·惠帝纪》:「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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