撺箱 [cuān xiāng]
1 亦作“撺厢”。
2 宋元时官衙开庭理案时,设箱在衙门,告状者要投状于箱内,称为“撺箱”。
1 亦作“攛厢”。 宋 元 时官衙开庭理案时,设箱在衙门,告状者要投状于箱内,称为“攛箱”。 元 杨瑀 《山居新话》:“桑哥 丞相当国擅权之时,同僚 张左丞、董参政 者,二公皆以书生自称,凡事有不便者多沮之。参见“喝攛箱”。
1 将状子投入官衙所设的告状箱中。元·杨瑀〈山居新话〉:「桑哥丞相当国擅权之时,同僚张左丞、董参政者,二公皆以书生自称,凡事有不便者,多沮之。桑哥欲去之而未能,是时都省告状撺箱,乃暗令人作一状,投之箱中。」元·孟汉卿也作「抛箱」、「撺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