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工捐 [zhèng gōng juān]
1 光绪十三年(公元1887年),河南郑州黄河决口,清政府借口治河,颁布了“郑工事例”,有钱的人按此“事例”可以捐官,叫做“郑工捐”。
1 光绪 十三年(公元1887年), 河南 郑州 黄河 决口, 清 政府借口治 河,颁布了“郑工事例”,有钱的人按此“事例”可以捐官,叫做“郑工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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