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ù shì

録事


拼音 lù shì 
注音 ㄌㄨˋ ㄕˋ

词语解释

録事    [lù shì]

1   旧时政府机关中管记录、缮写的小吏。

   郡录事骇之。——明·高启《书博鸡者事》

   copyist; an office clerk;


引证解释

1   职官名。 晋 公府置录事参军,掌总录众官署文簿,举弹善恶。后代刺史领军而开府者亦置之。省称“録事”。 隋 初以为郡官,相当于 汉 时州郡主簿。 唐 宋 因之,京府中则改称司录参军。 元 废。 清 初各部又设录事; 清 末新官制,京师各部及京内外各级司法衙门均设有八品以下录事。参阅《通典·职官六》、《通志·职官十五》、《文献通考·职官十七》、《清史稿·职官志六》。

2   指 民国 时官府或其他机构中任抄写工作的低级职员。

3   唐 代 曲江 宴上进士所推举的督酒人。

4   称会饮时执掌酒令的人。

5   妓女。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六:“苏叔党 政和 中至 东都,见妓称‘録事’,太息语 廉宣仲 曰:‘今世一切变古, 唐 以来旧语尽废,此犹存 唐 旧为可喜。’前辈谓妓曰‘酒纠’,盖谓録事也。

6   开设赌局,坐分其利的人。


国语辞典

録事  【lù shì】

1   职官名。旧时各官署缮写文件的官员。

2   唐代科举考试,同年及第者聚会,便请一人为录事,主持宴席间的应酬事务。最初由状元担任,后多改以妓女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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