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贾分金 [lù jiǎ fēn jīn]
1 《史记·郦生陆贾列传》载:孝惠帝时,吕太后用事,欲王诸吕,陆生自度不能争之,乃病免家居。出所使越得橐中装卖千金,分其子,子二百金,令为生产。后因以“陆贾分金”谓休官后平分家产与子孙以为生计。
1 《史记·郦生陆贾列传》载:孝惠帝 时, 吕太后 用事,欲王诸 吕,陆生 自度不能争之,乃病免家居。出所使 越 得橐中装卖千金,分其子,子二百金,令为生产。后因以“陆贾分金”谓休官后平分家产与子孙以为生计。
1 汉朝陆贾把出使南越所得的宝物变卖成千金,平分给五个儿子的故事。见《史记·卷九七·陆贾传》。后比喻辞官归乡,而替后代子孙安排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