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本 [tí běn]
1 明清时的一种奏章。明制:凡兵刑钱粮、地方民务等大小公事皆用题本,由官员用印具题,送通政司转交内阁入奏。私事则用奏本,不准用印。清初行题本与奏折制,科道及在京满汉官员奏折均可直达宫门陈奏;军机处设立后,内外官员有紧急事务悉具奏折,即送军机处,而送通政司转达内阁的题本却成例行公事。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遂废题本,专用奏折,通政司亦一并裁撤。
2 谓上奏章。
1 明 清 时的一种奏章。 明 制:凡兵刑钱粮、地方民务等大小公事皆用题本,由官员用印具题,送通政司转交内阁入奏。私事则用奏本,不准用印。 清 初行题本与奏折制,科道及在京 满 汉 官员奏折均可直达宫门陈奏;军机处设立后,内外官员有紧急事务悉具奏折,即送军机处,而送通政司转达内阁的题本却成例行公事。 光绪 二十八年(公元1902),遂废题本,专用奏折,通政司亦一并裁撤。参阅《明史·职官志二》。
2 谓上奏章。
1 明、清时,凡有关军事、钱粮、地方民务等大小公事,由官员用印具题,送通政司转交内阁入奏的文书。与奏本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