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琴而治 [míng qín ér zhì]
1 指以礼乐教化人民,达到“政简刑清”的统治效果。旧时常用做称颂地方官的谀词。
1 称颂地方官政绩良好。语本汉·刘向后比喻政简刑轻,无为而治。
鸣琴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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