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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1) 煮熟可吃的肉 [meat dishes;cook] 弋言加之,与子宜之。——《诗·郑风》 (2) 祭名。祭祀土地之神 [sacrificial god] 起大事,动大众,必先有事乎社而后出,谓之宜。——《尔雅》 (3) 适宜的事 [matter] (4) 丰收 [harvest]。 如:宜年(指丰收之年) (5) 通“仪”。法度,标准 [law;moral standard] 宜鉴于殷,骏命不易。——《诗·大雅·文王》 万物之生各得其宜也。——《诗·小雅·由仪序》 (6) 通“谊”( yì)。合理的道理、行为 [just] 将施于宜。——《国语·晋语四》 案主当宜,行其正理。——《管子·明法》。俞樾云:“宜乃谊之省。” 宜无嫌于往初。——张衡《东京赋》
<<助动>>
(1) 应当(多用于否定式) [should] 不宜有所过。(“宜”,应该;“过”拜访。)——《史记·魏公子列传》 宜付有司论其刑赏。(应该交给主管的官,判定他们受罚或者受赏。有司:职有专司,就是专门管理某种事情的官。刑:罚。)——诸葛亮《出师表》 宜乎众人矣。(当然人很多了。宜:应当,这里和“乎”字连用,有“当然”的意思。乎:用在形容词、动词、副词的后面,表示事物或动作的状态,同“然”。众矣:人很多了。)——宋· 周敦颐《爱莲说》 国亦宜矣。——清· 梁启超《谭嗣同传》 又如:宜蠲(应该减免);事不宜迟;不宜操之过急;宜速归;宜然(应该这样);宜当(情理上必须如此)
<副>
(1) 当然 [certainly] 宜君王之欲杀女而立职也。——《左传》 (2) 大概 [almost] 今阴阳不调,宜更历之过也。——《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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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安、和順。 《禮記·大學》:「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國人。」 適當。 《呂氏春秋·不苟論·當賞》:「主之賞罰爵祿之所加者宜,則親疏遠近賢不肖,皆盡其力而以為用矣。」 共享。 《詩經·鄭風·女曰雞鳴》:「弋言加之,與子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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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適、相稱。 如:「動靜皆宜」。 宋·蘇軾〈飲湖上初晴後雨〉詩二首之二:「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妝濃抹總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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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應當。 如:「不宜喧鬧」、「不宜妄自菲薄」。 大概、似乎。 《漢書·卷二一·律曆志上》:「今陰陽不調,宜更曆之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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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宜。 《禮記·月令》:「天子乃與公卿大夫共飭國典,論時令,以待來歲之宜。」 姓。如元代有宜桂可。
《唐韻》《集韻》魚羈切《韻會》疑羈切,𠀤音儀。 《說文》所安也。 《增韻》適理也。 《易·泰卦》后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 《禮·王制》齊其政,不易其宜。 又《左傳·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 《註》職方氏所謂靑州宜稻粱,雍州宜黍稷之類是也。 又《詩·周南》宜其室家。 《傳》宜者,和順之意。 又《爾雅·釋詁》宜,事也。 《詩·大雅》公尸來燕來宜。 《毛傳》宜其事也。 又《玉篇》當也,合當然也。 《禮·樂記》武之遲久,不亦宜乎。 又祭名。 《書·泰誓》類于上帝,宜于冢土。 《註》祭社曰宜。冢土,社也。 《禮·王制》宜乎社。 《註》引爾雅,起大事,動大衆,必先有事乎社,令誅罰得宜。 又州名。古百越地,庸置粵州,改宜州。 又姓。 《正字通》元宜桂可,博通經史。 又通作儀。 《前漢·地理志》伯益能儀百物。儀讀與宜同。 又叶五何切,音俄。 《詩·鄘風》如山如河,象服是宜。叶上佗下何。◎按《音學五書》宜古音魚何反。宜字《詩》凡九見,《易》一見,《儀禮》一見,《楚辭》一見,𠀤同。後人誤入五支韻,據此則又非但叶音矣。 《集韻》宐,隸作宜。
"宜" 为谜底的谜语
助残出力,献点爱心 (打一字)
【解释】 “助”字没了“力”为“且”字;“爱”字的中心为“冖”,献上一“点”构成“宀”。
汉字笔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