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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官舍、官署。 如:「大理寺」、「太常寺」。 《说文解字·寸部》:「寺,廷也。」 《新唐书·卷四十六·百官志一》:「其官司之别,曰省、曰台、曰寺、曰监、曰卫、曰府,各统其属,以分职定位。」 佛教的庙宇,僧人所居住的地方。 如:「少林寺」、「善导寺」。 唐·张籍〈野寺后池寄友〉诗:「佛寺连野水,池幽夏景清。」 宦官。 如:「寺人」、「阉寺」。 《洛阳伽蓝记·卷一·昭仪尼寺》:「太后临朝,阍寺专宠。」
《廣韻》《集韻》《韻會》𠀤祥吏切,音嗣。 《說文》廷也,有法度者也。从寸㞢聲。 《徐曰》寸,法度也,守也。 《釋名》寺,嗣也,官治事者相嗣續於其內也。 《唐書·百官表》漢以太常,光祿,勳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司農,少府爲九卿。後魏以來,卿名雖仍舊,而所蒞之局謂之寺,因名九寺。 又《漢書註》凡府廷所在,皆謂之寺。 又漢明帝時,攝摩騰自西域白馬駝經來,初止鴻臚寺,遂取寺名,爲創立白馬寺。後名浮屠所居皆曰寺。 又宦寺。 《詩·秦風》寺人之令。 《傳》內小臣也。令,使也。 又《周禮·天官》掌王之內人及女宮之戒今。鄭註寺之言侍也。○按註疏蓋以侍釋寺義,非。轉音時吏切,讀若侍,《正譌》合寺、侍爲一,非。 《集韻》或作䦙。
切部: 祥吏切
『清代:段玉裁』
廴部曰。廷、朝中也。漢書注曰。凡府庭所在皆謂之寺。釋名。寺、嗣也。治事者相嗣續於其內。廣韵。寺者、司也。官之所止有九寺。按經典假寺爲侍。詩瞻卬傳曰。寺、近也。周禮注曰。寺之言侍也。凡禮、詩、左傳言寺人皆同。若漢西域白馬駝經來。初止於鴻臚寺。遂取寺名。初置白馬寺。此名之不正者也。
考工記曰。市朝一夫。注云。方各百步。知天子三朝各方百步。其諸侯大夫之制未詳。步必積寸爲之。言法度字多從寸。又部曰。度、法制也。
"寺" 为谜底的谜语
小心一点走上来 (打一字)
【解释】 “小”字中心为“亅”,与“一点”组成“寸”字;“走”字的上半部分为“土”。
十分即一寸 (打一字)
加减后得十分 (打一字)
【解释】 “十”、“一”,长度“十分”为一“寸”。
汉字笔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