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shī     
注音:
部首:
总笔画:3

繁体字:

统一码:U+5C38

字形分析:独体结构

四角:77207

五笔86:NNGT

仓颉:S

规范编号:53

五行属性:金

HTML代码:&#23608

CSS代码:\5C38

Unicode版本:1.1

符号名称:中日韩象形文字

Unicode名称:Ideograph corpse; to impersonate the dead; to preside; KangXi radical 44 CJK



笔画顺序

笔顺:折 横 撇

基本解释

基本字义


 

shī   ㄕˉ

死人的身体:~体。~骸。僵~。借~还魂。 〔~位〕空占着职位而不做事,如“~~素餐,“~~误国”。 古代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人。


corpse; to impersonate the dead; to preside; KangXi radical 44
Radikal Nr. 44 = Leichnam, Leiche, Körper (S)
cadavre

详细解释

详细字义


  shī

<名>
(1) (象形。小篆字形,屍像卧着的人形。本义: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人) (2) 同本义 [person on behalf of the dead] 尸,神像也。象卧之形。——《说文》。按,凭几曰卧。 神具醉止,皇尸载起。鼓钟送尸,神保聿归。——《诗·小雅·楚茨》 祝延尸。——《仪礼·士虞礼》。注:“尸,主也。孝子之祭不见亲之形,象心无所系,立尸而主意焉。又,男,男尸;女,女尸,必使异姓,不使贱者。” 孙可以为王父尸。——《礼记·曲礼》 尸,所祭者之孙也。祖之尸则主人乃宗子。祢之尸则主人乃父道。——《仪礼·特牲礼》注 (3) 神主牌,以木为之 [a spirit tablet] 载尸集战何所急。——《楚辞·天问》 (4) 又如:载尸以行(载着神主牌而行) (5) 姓

词性变化


  shī  

<动>

(1) 陈尸示众,陈列 [put a corpse in display] 尸,陈也。——《说文》 有母之尸饔。——《诗·小雅·祈父》 尸之为言失也,陈也,失气亡陈,形体独陈。——《白虎通·崩薨》 楚武王刑尸。——《左传·庄公四年》 夫却昭子…其身尸于朝,其宗灭于绛。——《国语·晋语》 (2) 又如:尸谏(陈尸以谏) (3) 立神像或神主 [erect a spirit tablet] 子胡不相与尸而祝之,社而稷之乎?——《庄子》 (4) 担任;承担 [bear] 康王既尸天子,遂诰诸侯,作《康王之诰》。——《书·康王之诰序》 (5) 执掌,主持 [hold] 谁其尸之?有齐季女。——《诗·召南·采蘋》 (6) 又如:尸盟(主持盟会);尸祭(主祭) (7) 在其位而无所作为 [be in a state of inertia] 夫子立而天下治,而我犹尸之。——《庄子·逍遥游》 (8) 又如:尸位旷职(占据职位而不做事);尸玩(玩忽职守);尸素(居位食禄而不尽职);尸禄素餐(空食俸禄而不尽其职,无所事事);尸职(尸位,失职);尸居(安居而无为) (9) 列阵 [arrange formation] 四年春天三月,楚武王荆尸。——《左传·宣公十二年》




國語辭典

shī 

死人的躯体。 《左传·成公二年》:「襄老死于邲,不获其尸。」 《文选·刘孝标·辩命论》:「至乃伍员浮尸于江流,三闾沉骸于湘渚。」 同「尸 」。 古时祭礼中代表死者受祭的活人。 《仪礼·特牲馈食礼》:「主人再拜,尸答拜。」 唐·李华〈卜论〉:「夫祭有尸,自虞夏商周不变,战国荡古法,祭无尸。」 神像、神主。 《仪礼·士虞礼》:「祝迎尸,一人衰绖奉篚哭从尸。」 唐·皮日休〈正尸祭〉:「生象其死,穷其思也,尸象其生,极其敬也。」 姓。如春秋时秦国有尸佼。 二一四部首之一。


shī 

主持。 《诗经·召南·采苹》:「谁其尸之,有齐季女。」 《新唐书·卷一一八·裴潾传》:「凡驿,有官专尸之。」 空占职位而不做事。 如:「尸位素餐」。 《庄子·逍遥游》:「夫子立而天下治,而我犹尸之,吾自视缺然。」 陈尸示众。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晋侯围曹门焉,多死,曹人尸诸城上。」 《国语·晋语六》:「杀三郤而尸诸朝,纳其室以分妇人。」


《康熙字典》

【寅集】
【寅集上】
部首:
总笔画:3
部首笔画:3
部外笔画:0

《廣韻》式之切《集韻》升脂切《正韵》申之切,𠀤音蓍。 《說文》尸,𨻰也。象臥之形。 《釋名》尸,舒也。骨節解舒。不能復自勝斂也。 《論語》寢不尸。 《禮·喪大記》凡馮尸。興必踊。  又神象也。古者祭祀,皆有尸以依神。 《詩·小雅》皇尸載起。 《大雅》公尸來燕來寧。 《朱子曰》古人於祭祀,必立之尸。因祖考遺體,以凝聚祖考之氣。氣與質合,則散者庶乎復聚。此敎之至也。  又主也。 《詩·召南》誰其尸之,有齊季女。 《箋》主設羹之事。  又𨻰也。 《左傳·莊四年》楚武王荆尸,授師孑焉,以伐隨。 《註》謂𨻰師於荆也。  又《禮·表記》事君,近而不諫,則尸利也。 《前漢·鮑宣傳》以拱默尸祿爲智。 《註》言不憂其職,但知食祿而已。  又姓。 《廣韻》秦尸佼爲商君師,著書。  又三尸,神名。 《正字通》本作𡰣,俗作尸。 《廣韻》《正韻》申之切《集韻》《韻會》升脂切,𠀤音施。 《說文》終主也,从尸死,會意。 《禮·曲禮》在牀曰屍,在棺曰柩。 《左傳·文三年》秦伯濟河焚舟,封殽屍而還。 《正字通》古尸作屍。 《易·師卦》弟子輿屍,《石經》省作尸。尸屍通用,但祭祀之尸不可借用屍字。互詳尸字註。屍字从尸从𣦸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