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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合,相合:~當。~齡。~銷。~度(dù)(程度適當)。~應(適合客觀條件或需要)。 舒服:~意。舒~。 剛巧:~中。~值(恰好遇到)。~可而止。 剛纔,方纔:~才(剛纔)。~間。 往,歸向:無所~從。 舊稱女子出嫁:~人。
專主,作主。《呂氏春秋•下賢》:“帝也者,天下之適也。” 同“嫡”。正妻所生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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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服、自得。 如:「舒適」、「安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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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至。 《論語·子路》:「子適衛,冉有僕。」 女子出嫁。 《文選·潘岳·寡婦賦》:「少喪父母,適人而所天又殞。」 宋·歐陽修〈江鄰幾墓誌銘〉:「女三人,長適祕書丞蕃蹭。」 相合、相當。 《後漢書·卷六二·荀爽傳》:「截趾適履,孰云其愚!」 宋·蘇軾〈答莫提刑啟〉:「得請江湖,雖適平生之願。」 順從。 《樂府詩集·卷七三·雜曲歌辭十三·古辭·焦仲卿妻》:「處分適兄意,那得自任專?」 貶謫。 《漢書·卷八八·儒林傳·序》:「陳涉起匹夫,敺適戍以立號,不滿歲而滅亡。」 同「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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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只。 《戰國策·秦策二》:「疑臣者不適三人。」 偶然、偶爾。 《聊齋志異·卷一·賈兒》:「適從父入市,見帽肆挂狐尾,乞翁市之。」 剛才。 如:「適才」。 《韓非子·內儲》:「王適有言,必可從命。」 恰巧。 《史記·卷一○七·灌夫傳》:「夫身中大創十餘,適有萬金良藥,故得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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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妻所生的兒子。 《左傳·文公十八年》:「殺適立庶,市人皆哭,魯人謂之哀姜。」 《公羊傳·隱公元年》:「立適以長,不以賢。」 漢·何休·注:「適謂適夫人之子。」 同「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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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主、作主。 《詩經·衛風·伯兮》:「首如飛蓬,豈無膏沐,誰適為容。」 漢·毛亨·傳:「適,主也。」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施隻切,音釋。 《說文》之也。 《廣韻》往也。 《正韻》如也,至也。 《詩·鄭風》適子之館兮。 《禮·曲禮》將適舍,求毋固。 又《廣韻》樂也。 《正韻》安便也,自得也。 《詩·鄭風》適我願兮。 《莊子·大宗師》適人之適,不自適其適。 又從也。 《書·多士》惟我事不貳適。 《註》言割殷之事無私心,一于從帝而無貳也。 《左傳·昭十五年》民知所適。 又《正韻》適然,猶偶然也。 《書·康誥》乃惟眚災適爾。 《註》適,偶也。 又事之常然者。亦曰適然。 《前漢·贾誼傳》以是爲適然耳。 又《韻會》適來,猶爾來也。 又甫爾之辭。 《唐書·武元衡傳》適從何來。 又《廣韻》善也。 《韻會》貢得其人曰適。 《前漢·武帝紀》貢士有一適,再適,三適。 又《正字通》關西謂補滿曰適。 《前漢·黄霸傳》馬不適士。 《註》馬少士多,不相補滿。 又《玉篇》女子出嫁也。 又《廣韻》都歷切《集韻》《韻會》丁歷切,𠀤音的。與嫡同。 《詩·大雅》天位殷適。 《註》殷適,殷之嫡嗣也。 《禮·檀弓》扶適子,南面而立。 又適士,上士也。 《禮·祭法》適士二廟。 又適室,正寢也。 《禮·檀弓》哭之適室。 又《韻會》主也,專也。 《論語》無適也。 《詩·衞風》誰適爲容。 又《小雅》誰適與謀。 又《集韻》《韻會》亭歷切《正韻》杜歷切,𠀤音狄。與敵同。 《禮·燕義》君獨升立席上,西面特立,莫敢適之義也。 《史記·田單傳贊》始如處女,適人閉戸。後如脫兔,適不敢距。 又《集韻》陟革切,音摘。與謫同。 《詩·商頌》勿予禍適。 又《孟子》人不足與適也。 又《集韻》他歷切,音惕。適適然,驚貌。 《莊子·秋水篇》適適然驚。 又《集韻》之石切,音隻。往也。 又叶式吏切,音世。 《揚子·太𤣥經》銳首銳于時,得其適也。銳東亡西,不能迴避也。 又叶式列切,音設。 《韓愈·進學解》紆餘爲姸,卓犖爲傑。較短量長,惟器是適。 又叶施灼切,音爍。 《陸機·演連珠》煙出夫火,非火之和。情生于性,非性之適。故火壯則煙微,性充則情約。
切部: 施隻切
『清代:段玉裁』
釋詁。適之往也。方言。逝徂適往也。適、宋魯語也。按此不曰往而曰之。許意葢以之與往稍別。逝、徂、往自發動言之。適自所到言之。故變卦曰之卦。女子嫁曰適人。
施隻切。十六部。
汉字笔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