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前身即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5月经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京体改委字(1993)第49号文批准设立,由原北京西单商场集团等五家单位为共同发起人组成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3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以京政函(1996)6号文批准,由定向募集公司转为社会募集公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审字(1996)98号文批准,于1996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公开发行A股股票4,080万股,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163.23万股。同年7月16日已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1997年5月本公司实施送股及转增股本方案后,股本总额增至24,912.20万股;1998年4月和11月本公司实施送股及配股方案后,股本总额增至36,406.35万股;2001年1月本公司实施配股方案后,股本总额增至40,971.80万股。
2006 年7月31日,本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以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的方式作为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获付3.5股股票。各非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的数量按各自持有非流通股的比例确定;对价安排执行后,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流通股股东获付的股票总数为6,507.18万股。
2010年8月30日,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西单友谊集团(以下简称 西友集团)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西单友谊集团实施重组的通知》(京国资[2010]18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将西友集团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给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首旅集团),并由首旅集团对西友集团行使出资人职责;西友集团保留独立法人地位并改制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至此西友集团成为首旅集团的下属全资企业。
2011年6月1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向首旅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25号),核准公司向首旅集团发行248,689,516股股份购买北京新燕莎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新燕莎集团)100%股权,股本总额增至65,840.76万股。2011年6月7日,新燕莎集团已办理完毕股东变更登记,控股股东由首旅集团变更为本公司。
本公司于1993年12月20日领取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000005020612,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20号,总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3号燕莎盛世大厦二层。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总经理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投资发展部、市场运营部、物业安保部、证券事务部、信息技术部、审计监察部等部门;下设10个子公司,见附注一、2;拥有燕莎高档百货、燕莎奥特莱斯、新燕莎金源MALL、西单商场、贵友大厦和法雅运动品牌等多家品牌公司。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折扣店(奥特莱斯)等零售业态,同时还有品牌代理、物业租赁等业务,现有门店17家,主要在北京、天津、太原、兰州、成都、乌鲁木齐等一、二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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