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1993年经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鲁体改生字[1993]第26号文批准,由东营市造纸厂作为发起人,采用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规范。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股字[1996]250号批准证书对公司进行了规范确认。 截至1999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02,473,30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473,308元。 2000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125号文核准,公司发行社会公众股9,000万股,股份总数增加为192,473,308股,其中发起人股76,823,308股,内部职工股25,650,000股,社会公众股90,0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92,473,308元。 2002年按照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本192,473,3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2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30,967,970元。 2003年按照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本230,967,97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2股并以资本公积转增1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00,258,361元。 2006年按照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本300,258,361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6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80,413,378元。 2007年6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95号文《关于核准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发行68,231,855股购买资产,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48,645,233元。 2009年9月,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9]712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每股12.66元,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48,645,233.00元。 2011年8月,按照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648,645,2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1股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167,561,4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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