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4]7号文批准,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在原北方有色金属工业财务公司基础上重组设立的财务公司,华电财务公司是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控股的一家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为50亿元,总部设在北京。
华电财务公司根据发展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票据业务岗位1人。
(二)外汇业务岗位1人。
(三)研发业务岗位1人。
工作地点:北京
二、报名基本条件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认同并践行华电财务公司的文化理念;
2.德才兼备,为人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工作业绩;
3.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创新意识、风险意识,以及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5.无违纪、违法或不良执业记录。
(二)资格条件
1. 票据业务岗位
(1)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3年及以上银行工作经验,具有银行票据业务中心工作经历者优先(截止到2014年11月17日);
(3)熟悉纸票、电票业务操作法规,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要点;
(4)30周岁以下(含)(截止到2014年11月17日)。
2. 外汇业务岗位
(1)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3年及以上银行外汇业务工作经验(截止到2014年11月17日);
(3)熟悉国家外汇政策和管理规定,熟练掌握外汇业务流程;
(4)35周岁以下(含)(截止到2014年11月17日)。
3. 研发业务岗位
(1)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5年及以上银行对公客户经理从业经验,具有银行产品研发部工作经历者优先、熟悉电力行业者优先(截止到2014年11月17日);
(3)熟练掌握银行对公产品操作(信贷、票据等);
(4)35周岁以下(含)(截止到2014年11月17日)。
三、岗位主要职责
(一)票据业务岗位
1.
负责拓展集团内外票据资源和市场, 联系集团内成员单位经办票据承兑、贴现业务,联系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转贴现、再贴现业务;
2.
具体负责票据真伪检验,资料审查,授信审查,合同签署,业务办理,票据托收,台账登记等工作。
(二)外汇业务岗位
1.
负责开展集团外汇业务管理研究;
2.
负责起草相关制度,设计外汇业务产品及流程,根据需要优化业务系统;
3.负责办理成员单位外汇存款、支付、结售汇业务以及贷款、结息等业务。
(三)研发业务岗位
1.
负责根据企业要求对银行各类对公金融产品及业务进行优化创新;
2.
负责制定并实施产品及业务的推广计划。
四、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原则上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综合考试、背景调查、体检、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每个工作程序的具体实施时间、地点等情况,将以适当方式提前告知。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声明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8日-2014年11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招聘公告通过华电财务公司网站、智联招聘、前程无忧、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网站发布。报名人员可登陆有关网站(华电财务公司网站http://www.chdc.com.cn)下载《华电财务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好后发送至指定邮箱:zhaopin@chdc.com.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公开招聘岗位—姓名”。本次招聘工作不接受现场、电话、信函等其他方式报名。
(三)有关要求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请在参加笔试时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执业资格证、荣誉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及《华电财务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人签字版原件。以上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华电财务公司承诺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保密,恕不再退回。
3.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或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有关声明
1.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
2.被聘用人员与华电财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水平按财务公司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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