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骚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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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骚第五 ○小雅怨谤而不乱。 梅本凌本黄本唐写本旁并作诽。注云:「元作旁,许改。」 立斋按:庄子刻意篇:「放言怨诽。」通训定声:「放言曰访,微言曰诽。」许改是。 ○可谓兼之。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无兼之二字。 立斋按:兼之言兼有国风小雅之不淫不乱也,唐写本脱。 ○昆仑悬圃。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悬一作玄。」唐写本元作玄。 立斋按:悬、玄古通。 ○文辞雅丽。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无辞字。 立斋按:文辞与次句辞赋之辞犯重,从唐写本是。 ○驷虬乘翳。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铃本云:「洪本翳作鹥,诸本皆误,唯唐写本作鹥不误。」 ○皆合经术。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术作传。 ○杨雄讽味。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讽作谈。 立斋按:从讽是,说文「讽、诵也。」 ○谓不合传。 梅本凌本黄本唐写本并同。铃木云:「洪本传下有体字。」 ○鉴而弗精。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弗作不。 ○翫而未核者也。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也作矣。 ○汤武之祗敬。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作禹汤。 立斋按:离骚原作汤禹。又按祗敬以下四句,唐写本脱,诸家皆未校出。 ○桀纣之猖披。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原脱此句。 立斋按:猖披,楚词宋本作昌被,别本作倡披,被音义与披通,盖古文凡披皆作被也。 ○丰隆求宓纪,鸩鸟媒嫁女。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丰上有驾字,鸩上有凭字。 立斋按:唐写本驾凭字衍,此列举迂怪之事,杨校非。 ○夷羿蔽日。 梅本凌本黄本蔽并作彃。注云:「元作蔽,孙改。」唐写本作毙。 立斋按:楚辞天问:「羿焉彃日。」别本又作毙,从彃是。说文:「彃射也。」王校从唐写本改从非是。 ○木天九首。 梅本凌本黄本天并作夫。注云:「元作天,谢改」唐写本作木夫。 立斋按:楚辞招魂:「一夫九首,拔本千些。」作夫是。 ○土伯三足。 梅本凌本黄本足并作目。注云:「目元作足,朱改。」唐写本作目。 立斋按:同前书:「土佰九约,....参目九首。」从目是。 ○摘此四事。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摘作指。 立斋按:摘发指近也,见说文。从摘是。 ○体宪于三代。 梅凌黄三本宪并作慢。注云:「慢元作宪,朱据宋本楚辞改。」唐写本作体宪。 立斋按:从慢是,参注订。杨校语意朱阐,从宪非,诏策之体宪一词,义有别也,王校从宪亦非。 ○风雅于战国。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雅作杂。 立斋按:唐写本以形近而讹,从雅是。 ○取镕经意。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意作旨。 ○自铸伟辞。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赵云伟作纬。」唐写本亦作纬。 立斋按:唐写本误,从伟是。 ○九歌九辩。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辩作辨。 立斋按:辨、辩字通,见前说。说文同作判解,后以引申之义,乃有考问谓之辨,巧言谓之辩也,据易干卦「问以辨之」又履卦「君子以辩上下定民望」可证。 ○绮靡以伤情。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绮靡作靡妙。 ○诡而惠巧。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惠作慧。 立斋按:惠慧字通。后汉书孔融传:「将不尔惠乎。」注:「惠作慧。」 ○招魂招隐。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招魂、冯云:『楚辞本作大招。』下云、屈宋莫追,疑大招是。」唐写本作大招。 立斋按:淮南小山有招隐士在续楚辞中,彦和所引不及贾谊以下诸篇;故从大招是。 ○耀艳而深华。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深作采。 立斋按:耀艳、文采外发也;深华、文采内蕴也。外发故曰耀,内蕴故曰深,深者藏也。考工记:「梓人必深其爪。」即藏其爪也。采、采、彩互通,与耀字不协,从深是,杨校非。 ○遽蹑其迹。 梅本凌本黄本唐写本并同。王校引锺本梁本遽作远。 立斋按:从遽是。 ○菀其鸿裁。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菀作苑。 立斋按:菀苑音义互通;惟菀盛茂也,诗小雅「有菀其特。」则与苑有别,从菀是。菀又音郁,王校非。 ○酌而不失其真。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真作贞。 ○顾盻可以驱辞。 梅本盻作盼,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盻作眄。 立斋按:盻音系,说文「恨视貌。」盼音判,玉篇「目黑白分明貌。」眄音,虞卿以顾眄而指相印,见前汉书班固叙传,从唐写本作眄是。王失校。 ○壮志烟高。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志作采。 立斋按:骚体志郁而文盛,壮字非,从唐写本作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