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沫 为 鲁 将,与 齐 战,三战三败。 鲁庄公 惧,乃献 遂邑 之地以和。 齐桓公 许与 鲁 会于 柯 ,将盟, 曹沫 执匕首劫 桓公 于坛上, 桓公 乃许尽还所侵之地。见《战国策·齐策六》、《史记·齐太公世家》。后因以此事为始败而终雪前
曹沫 为 鲁 将,与 齐 战,三战三败。 鲁庄公 惧,乃献 遂邑 之地以和。 齐桓公 许与 鲁 会于 柯 ,将盟, 曹沫 执匕首劫 桓公 于坛上, 桓公 乃许尽还所侵之地。见《战国策·齐策六》、《史记·齐太公世家》。后因以此事为始败而终雪前
指鲁国(都曲阜,今山东曲阜)将领曹沫(mò莫)与齐国三战皆败,他怎样洗雪耻辱。后以此典比喻为国雪耻、收复失地。曹沫,即曹刿(guì贵),一作曹翙(huì会)。春秋时任鲁国将领,与齐国作战,三次都失败。鲁庄公害怕,便割让遂(今山东肥城南)地求和。鲁庄公十年(前684年),齐攻鲁,他求见鲁庄公,随鲁庄公战于长勺(今山东莱芜东北),等齐军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叫鲁庄公鸣鼓进,结果得胜。齐桓公与鲁庄公在柯(今山东阳谷东)地会见并订立和约。当齐桓公与鲁庄公在土坛上订约时,曹沫突然拿着匕首胁迫齐桓公。齐桓公随从人员都不敢动,只得问道:“您有什么要求?”曹沫说:“齐国强大而鲁国弱小,以大国侵略小国,也太过份。现在鲁国城墙如果塌下来,就会压在齐国的边境上,您应当考虑这种状况。”齐桓公便答应全部归还鲁国被侵占的土地。等齐桓公说完后,曹沫便放下匕首走下土坛,回到面向北边的臣子们座位上,面色不改,谈吐如旧。齐桓公恼怒,想要违背自己诺言。管仲说:“不行。贪小利而图自己快意,就会在诸侯面前丧失信用,失去天下各国支持,不如把土地给他。”于是齐桓公便归还鲁国被侵占之土地。曹沫三次战败所失去之土地,全部都还给鲁国。 【出典】: 《史记》卷86《刺客列传·曹沫》2515、2516页:“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战败逃走)。鲁庄公(姬同)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犹复以为将。齐桓公(姜小白,春秋五霸之首)许与鲁会于柯而盟。桓公与庄公既盟于坛(土台)上,曹沫执匕首(短剑,其头象汤匙)劫(胁迫)齐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古代国君向南坐,群臣向北朝),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桓公怒,欲倍(通“背”,违背)其约。管仲(名夷吾,齐大臣,他修国政,整军队,辅齐桓公成就霸业)曰:“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于是桓公乃遂割鲁侵地,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 【例句】: 南朝梁·萧统(昭明太子)选编《文选·李陵答苏武书》:“昔范蠡不殉会稽之耻,曹沫不死三败之辱,卒复勾践之仇,报鲁国之羞。” 偏正 春秋时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战三败。鲁庄公乃献遂邑之地以和。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将盟,曹沫持匕首劫齐桓公于坛上,桓公乃许尽还所侵之地。后因此事为始败而终雪前耻之典。汉·李陵《答苏武书》:“昔范蠡不殉会稽之耻,曹沫不死~,卒复勾践之仇,报鲁国之羞。”△含褒义。→卧薪尝胆
数名,二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叁”代):~维空间。~部曲。~国(中国朝代名)。 表示多次或多数:~思而行。~缄其口。
输,失利,不成功,与“胜”相对:~北。~退。~绩(❶连队溃败;❷事业的失利)。~诉。~笔。~局。两~俱伤。 战胜,使失败:大~敌军。 毁坏:~坏。~露。 解除,消散:~火。~毒。 破旧,衰落,腐烂:~絮。~落。~兴(xìng )(情绪低落)。腐~。叶残花~。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往,到:“吾欲~南海”。
羞耻:羞~。耻~。 使受到羞耻:~骂。侮~。折~。 谦辞,表示承蒙:~承。~赐。 玷污,辜负:~没(mò)。~命。玷~。
《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𡘋颯平聲。 《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 《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又《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又《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又《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又姓。明三成志。 又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又去聲。 《韻會》蘇暫切。 《論語》三思而後行。 又本作參。 《博雅》參,三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 《前漢·𠛬法志》秦造參夷之誅。𡘋與三同。 又《韻補》叶疏簪切,音森。 《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之』《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𠀤音枝。 《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 《玉篇》是也,適也,往也。 《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䰟氣,則無不之也。 又於也。 《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 《註》之,適也。 《朱傳》猶於也。 又語助辭。 《書·金縢》禮亦宜之。 《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 《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又此也。 《詩·周南》之子于歸。 《註》之子,是子也。 又變也。 《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又至也。 《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又遺也。 《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 《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又姓。出《姓苑》。 又《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 《詩·唐風》舍旃舍旃。 又《魏風》上愼旃哉。𠀤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又《韻補》叶職流切,音周。 《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 《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
『辱』《唐韻》而蜀切《集韻》儒欲切,𠀤音蓐。 《廣韻》恥也。 《禮·曲禮》孝子不登危,懼辱親也。 又汙也。 《左傳·襄三十年》使吾子辱在塗泥久矣。 又屈也。 《禮·曲禮》君言至,則主人出拜君言之辱。 《註》屈辱尊命之臨也。 又僇也。 《說文》辱,从寸,在辰下。失耕時於封疆上僇之也。 又姓,見《姓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