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书法笔力苍劲有力。后比喻见解透彻;议论深刻。
唐 张怀瓘《书断 王羲之》:“王羲之书祝版,工人削之,笔入木三分。”
王羲之是我国古代一位杰出的书法家,在历史上享有很高的评价,被后人称为“书圣”。 他写的字既秀丽,又很苍劲,这是非常不容易的;想想看,一般秀丽的字会显得柔软,而苍劲的字则显得粗硬,但是他竟能脱尘出俗,二者兼善,可见得他书法的功力之深,这恐怕不是天生具备,而是靠后天勤学苦练而得来的. 有一天,他把字写在木板上,拿给刻字的人照着雕刻。这个人先用刀削木板,却发现笔迹竟然透进木板里有三分深度,这件事情可是轰动了整个京城,“入木三分”也就成了人人皆知的成语了。用毛笔写字在木板上,而笔迹还能透进三分的深度,除了身怀绝技的人还有谁会有这种能力呢?但是,我们也可以想见这位“书圣”所写的字,笔力非常雄厚,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于是,后来的人便根据这段故事的情节,直接把“入木三分”,用来形容人们写文章,或者是说话的内容非常深刻。 以后只要说故事的人,把故事的情节说得生动逼真,我们也可以夸赞他说故事说得“入木三分”.
进,由外到内:进~。~梦。 适合,恰好合适:~选。~耳。
树类植物的通称:树~。乔~。灌~。~石(树木和石头,喻没有知觉和情感的东西)。缘~求鱼。 木料、木制品:~材。~器。~刻。~匠。~已成舟。 棺材:棺~。 质朴:~讷(朴实迟钝)。 呆笨:~鸡。 感觉不灵敏,失去知觉:麻~。 中国古代乐器八音之一。 姓。
数名,二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叁”代):~维空间。~部曲。~国(中国朝代名)。 表示多次或多数:~思而行。~缄其口。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辨别:区~。~析。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料想:“自~已死久矣”。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子。
《唐韻》人執切《集韻》《韻會》日汁切《正韻》日執切,𠀤任入聲。 《說文》內也。 《玉篇》進也。 《禮·少儀》事君,量而後入。 《檀弓》孟獻子𧝓比御而不入。 《註》言雖比次婦人之當御者,猶不入寢也。 又《春秋·隱二年》莒人入向。 《定六年》於越入吳。 《傳》造其國都曰入,弗地曰入。 《註》謂勝其國邑,不有其地也。入者,逆而不順,非王命而入人國也。 又《廣韻》納也,得也。 又《增韻》沒也。 又《楞嚴經》六入謂六塵,卽眼入色,耳入聲也。 又《敎坊記》每日常在天子左右爲長入。
『木』《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莫卜切,音沐。 《說文》冒也。冒地而生,東方之行。从屮,下象其根。 《徐鍇曰》屮者,木始申坼也,萬物皆始於微,故木从屮。 《白虎通》木之爲言觸也。 《玉篇》燧人氏鑽出火也。 《書·洪範》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易·說卦傳》𢁉爲木。 《疏》木可以揉曲直,卽𢁉順之謂也。 《禮·月令》某日立春,盛德在木。 《疏》春則爲生,天之生育,盛德在於木位。 又八音之一。 《周禮·春官·太師》金石土革絲木匏竹。 《註》木,柷敔也。 又質樸。 《論語》剛毅木訥近仁。 又木彊,不和柔貌。 《前漢·周勃傳》勃爲人木彊敦厚。 又析木,星次。 《爾雅·釋天》析木謂之津。 又姓。 《統譜》漢木仁,晉木華。 又百濟八姓,一曰木氏。 又複姓,端木。 又叶末各切,音莫。 《馬融·廣成頌》隂慝害作,百卉畢落。林衡戒田,焚林柞木。 《韻會》从丨。丨,古本切。非从亅。亅,其月切。
『三』《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𡘋颯平聲。 《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 《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又《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又《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又《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又姓。明三成志。 又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又去聲。 《韻會》蘇暫切。 《論語》三思而後行。 又本作參。 《博雅》參,三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 《前漢·𠛬法志》秦造參夷之誅。𡘋與三同。 又《韻補》叶疏簪切,音森。 《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𠀤音餴。 《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 《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 《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 《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 《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 《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 《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 《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 《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 《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𠀤汾去聲。名分也。 《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 《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 《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 《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 《爾雅·釋器》律謂之分。 《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 《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 《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