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汇聚,专注。指痴情所向,十分专注。
《晋书·王衍传》:“圣人忘情,最下不及于情,然则情之所钟,正在我辈。”
钟:汇聚,专注。指痴情所向,十分专注。《晋书.王衍传》:“衍尝丧幼子,山简吊之。衍悲不自胜,简曰:‘孩抱中物,何至于此!’衍曰:‘圣人忘情,最下不及于情,然则情之所钟,正在我辈。’”明.谢谠《四喜记.催赴春闱》:“娘子言之有理。但情之所钟,不能自遣耳。不知娘子有何嘱咐?” 偏正 情爱所专注。语出《晋书·王衍传》:“王衍丧幼子,悲不自胜。山简吊之曰:‘孩提中物,何至于此?’衍曰:‘圣人忘情,下愚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例]她~,不同意父母给她介绍的对象。△用于感情方面。
外界事物所引起的喜、怒、爱、憎、哀、惧等心理状态:感~。~绪。~怀。~操。~谊。~义。~致。~趣。~韵。性~。~愫(真情实意)。~投意合。~景交融。 专指男女相爱的心理状态及有关的事物:爱~。~人。~书。~侣。~诗。殉~。~窦初开(形容少女初懂爱情)。 对异性的欲望,性欲:~欲。发~期。 私意:~面。说~。 状况:实~。事~。国~。~形。~势。~节。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往,到:“吾欲~南海”。
处,地方:住~。哨~。场~。处~。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姓。
金属制成的响器,中空,敲时发声:警~。编~(古代乐器。把一系列铜制的钟挂在木架上组成,用小木槌击奏。各时代形制大小不一,枚数也不同)。~鼎(古铜器总称,上面铭刻文字)。 计时的器具:~表(钟和表的总称)。座~。~鸣漏尽(晨钟已鸣,夜漏将尽。喻年届迟幕)。 指某个一定的时间,小时:~头(小时,如“开了一个~~的会”)。 杯子。 集中,专一:~情(感情专注)。~爱(特别爱)。~灵毓秀(指美好的自然环境产生优秀的人物)。
《唐韻》疾盈切《集韻》《韻會》《正韻》慈盈切,𠀤音晴。性之動也。从心靑聲。 《董仲舒曰》人欲之謂情。 《詩序》六情靜于中,百物盪于外。 《白虎通》喜,怒,哀,樂,愛,惡,謂六情。 《禮·禮運》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弗學而能。 又情,實也。 《論語》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 又叶慈良切,音牆。 《韓愈·贈張籍詩》閉門讀書史,淸風𥦬戸凉。日念子來游,子豈知我情。 《朱子曰》古人制字,先制得心字,性與情皆从心。性卽心之理,情卽心之用。
『之』《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𠀤音枝。 《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 《玉篇》是也,適也,往也。 《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䰟氣,則無不之也。 又於也。 《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 《註》之,適也。 《朱傳》猶於也。 又語助辭。 《書·金縢》禮亦宜之。 《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 《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又此也。 《詩·周南》之子于歸。 《註》之子,是子也。 又變也。 《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又至也。 《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又遺也。 《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 《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又姓。出《姓苑》。 又《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 《詩·唐風》舍旃舍旃。 又《魏風》上愼旃哉。𠀤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又《韻補》叶職流切,音周。 《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 《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
『所』《唐韻》疏舉切《集韻》《韻會》爽阻切,𠀤數上聲。 《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 《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 《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 《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 《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 《論語》予所否者。 《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 《禮·檀弓》其高可隱也。 《註》謂高四尺所。 《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 《註》幾所,猶幾許也。 《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 《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 《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