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刀枪棍棒准备打架。
清·曹雪芹《红楼梦》第87回:“便有许多王孙公子要求娶他,又有些媒婆扯扯拽拽扶他上车,自己不肯去。一回儿又有盗贼劫他,持刀执棍的逼勒。”
清·曹雪芹《红楼梦》第87回:“便有许多王孙公子要求娶他,又有些媒婆扯扯拽拽扶他上车,自己不肯去。一回儿又有盗贼劫他,持刀执棍的逼勒。”
拿着,握住:~笔。~枪。~牢(把稳)。 遵守不变:坚~。~久。~操(保持节操)。~之以恒。 主张,掌管:主~。~平。~国。~重。~之有故(立论有根据)。 对待,处理:~身(对待自己)。~盈。~胜。 扶助:支~。撑~。
用来切、割、斩、削、砍、刺、铡的工具:~子。~兵。~法。剪~。镰~。 中国的纸张计量单位:一刀合一百张。 古代的一种钱币,因其形如刀故称:~币。 姓。
拿着:~刃。~鞭。~笔。 掌握:~政。~教(jiào )。 捕捉,逮捕:战败被~。 坚持:固~。~意。 实行:~行。 凭单:回~。 朋友:~友(志同道合的朋友,简称“执”)。 姓。
棒:~子。~术。~棒。木~。铁~。 称坏人:恶~。赌~。
捆扎:“~申椒与菌桂兮,赴江湖而沤之”。 古同“混”,混成。
《唐韻》直之切《集韻》《韻會》澄之切,𠀤音治。 《說文》握也。 《廣韻》執也。 《詩·大雅·鳧鷖序》持盈守成。 《疏》執而不釋謂之持,是手執之也。 《禮·射義》持弓矢審固。 《史記·秦始皇紀》大吏持祿取容。 又把持也。 《史記·酷吏傳》寧成爲任俠,持吏長短。 又軍持,汲水具,梵語也,猶華言缾。 《陸游詩》遊山雙不借,取水一軍持。 《註》不借,草履名。 又《正韻》𨻰知切,音馳。義同。 又叶𨻰如切,音除。 《古隴西行》淸白各異尊,酒上玉華疏。酌酒持與客,客言主人持。
『刀』《唐韻》《集韻》《韻會》都勞切《正韻》都高切,𠀤到平聲。 《說文》兵也。象形。 《徐曰》象刀背與刃也。 《釋名》刀,到也。以斬伐到其所也。 《玉篇》所以割也。 《左傳·襄三十一年》未能操刀而使割也。 又錢名。 《初學記》黃帝採首山之銅,始鑄爲刀。 《史記·平準書》龜貝金錢刀布之幣興焉。 《註》索隱曰:刀者,錢也。以其形如刀。 《前漢·食貨志》利於刀。 《註》如淳曰:名錢爲刀者,以其利於民也。 又《詩·衞風》誰謂河廣,曾不容刀。 《朱註》小船曰刀。 《正韻》小船形如刀。
『棍』《廣韻》《集韻》《正韻》胡本切《韻會》戸衮切,𠀤魂上聲。 《類篇》木名。 又《類篇》束木。 《揚雄·反騷》棍申椒與菌桂。 又棍成,自然也。 《揚雄·甘泉賦》紛蒙籠以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