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方术,治道的方法;物:事物。原指各种方术因种类相同聚在一起,各种事物因种类不同而区分开。后指人或事物按其性质分门别类。
《周易·系辞上》:“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
方:方术。 各种方术因种类相同而聚合,各种事物因类别不同而区分。 后用以指人或事物按其性质分门别类各自聚集在一起。语出《易.系辞上》:“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汉.王符《潜夫论.本政》:“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同明相见,同听相闻。”晋.皇甫谧《〈三都赋〉序》:“土有常产,俗有旧风,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唐.魏征《道观内柏树赋并序》:“而与夫拥肿之徒,杂糅兹地,此岂所谓方以类聚,物以群分者哉!”《三侠五义》一〇七回:“所谓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原是声应气求的弟兄,焉有不伤心的道理?” 其他 方术由于种类相同而聚合,事物由于类别不同而区分。《易经·系辞上》:“~,吉凶生矣。”后指人或事物依性质分门别类各自聚集在一起。《三侠五义》107回:“北侠与丁二斧听毕,不由的俱各落泪叹息。所谓‘~’,原是声应乞求的弟兄,焉有不伤心的道理。”△多用于类别区分方面。也简作“类聚群分”。
四个角都是90度直角的四边形或六个面都是方形的立体;正~形.长~形 数学上指某数自乘的积:~根。平~。开~。 人的品行端正:~正。~直。 一边或一面:~向。~面。 地区,地域:地~。~志。~言。~物。~圆。~隅(边疆)。~舆(指领域,亦指大地)。 办法,做法,技巧:~式。~法。教导有~。贻笑大~。 种,类:变幻无~。仪态万~。 为治疗某种疾病而组合起来的若干种药物的名称、剂量和用法:药~。 违背:~命。 正在,正当:~今盛世。~兴未艾。 才,刚刚:~才。如梦~醒。 量词,多指一立方米:土石~。 量词,用于方形的东西:几~石章。 姓。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古同“已”,已经。 太,甚:不~急乎? 及,连及:富~其邻。
很多相似事物的综合:种~。~群。~别。~书。分~。人~。 相似,好像:~似。~同。
会合,集合:~合。~会。~积。~集。~谈。~拢。~齐。~餐。欢~一堂。物以类~。凝~。~沙成塔。
人以外的具体的东西:事~。生~。~体。货~。礼~。文~。~价。~质。地大~博。~极必反。 内容,实质:言之有~。 指自己以外的人或跟自己相对的环境:~议(群众的批评)。待人接~。~望所归(众望所归)。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古同“已”,已经。 太,甚:不~急乎? 及,连及:富~其邻。
相聚成伙的,聚集在一起的:~岛。~山。~书。~芳。~居。~落(luò)。~集。~雕。~蚁附膻(许多蚂蚁附着在有膻味的东西上;喻臭味相投的人趋炎附势,追逐私利)。 众人:~众。~情。~雄。~策~力。~威~胆。 量词,用于成群的人或物:一~孩子。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辨别:区~。~析。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料想:“自~已死久矣”。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子。
《唐韻》府良切《集韻》《韻會》分房切,𠀤音芳。 《說文》倂船也。象兩舟省總頭形。或从水作汸。 《詩·周南》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傳》方,泭也。 《釋文》小筏曰泭。 《爾雅·釋水》大夫方舟。 《註》倂兩船。 《史記·酈食其傳》方船而下。 《註》謂𠀤船也。 又《易·坤卦》六二直方大。 《註》地體安靜,是其方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圜者中規,方者中矩。 《淮南子·天文訓》天道曰圓,地道曰方。方者主幽,圓者主明。 又《易·觀卦》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 《疏》省視萬方。 《詩·大雅》監觀四方。 《周禮·天官·冢宰》辨方正位。 《註》別四方。 《釋文》視日景,以別東西南北四方,使有分別也。 《禮·內則》敎之數與方名。 《註》方名,如東西也。 又《易·未濟》君子以愼辨物居方。 《疏》各居其方,皆得安其所。 《詩·大雅》萬邦之方,下民之王。 《箋》方,猶嚮也。 《疏》諸言方者,皆謂居在他所,人嚮望之,故云:方,猶嚮也。 又道也。 《易·恆卦》君子以立不易方。 《註》方,猶道也。 《禮·樂記》樂行而民鄕方。 《註》方,猶道也。 又《易·復卦》后不省方。 《註》方,猶事。 《疏》不省視其方事也。 又術也,法也。 《易·繫辭》方以類聚。 《疏》方謂法術性行。 《左傳·昭二十九年》官修其方。 《註》方,法術。 又放也。 《書·堯典》方命圯族。 《釋文》方,放也。 又有之也。 《詩·召南》維鵲有巢,維鳩方之。 《傳》方,有之也。 又今也。 《詩·秦風》方何爲期。 《箋》方今以何時爲還期。 《莊子·天地篇》方且本身而異形。 《註》凡言方且者,言方將有所爲也。 又穀始生未實也。 《詩·小雅》旣方旣皁。 《箋》方,房也。謂孚甲始生而未合時也。 又倂也。 《儀禮·鄕射禮》不方足。 《註》方,猶倂也。 又旁出也。 《儀禮·大射禮》左右曰方。 《註》方,旁出也。 又板也。 《儀禮·聘禮》不及百名,書於方。 《註》方,板也。 《禮·中庸》布在方策。 《註》方,板也。策,𥳑也。 又常也。 《禮·檀弓》左右就養無方。 《註》方,猶常也。 又文也。 《禮·樂記》變成方謂之音。 《註》方,猶文章也。 又義之宜也。 《左傳·隱三年》臣聞愛子,敎之以義方。 又《閔二年》授方任能。 《註》方百事之宜也。 又比方也。 《論語》子貢方人。 《何晏註》比方人也。 又《博雅》方,大也,正也。 又祭名。 《詩·小雅》以社以方。 《傳》迎四方氣於郊也。 又地名。 《詩·小雅》侵鎬及方。 《註》鎬,方,皆北方地名。 又姓。 《詩·小雅》方叔涖止。 《傳》方叔,卿士也。 又官名。 《周禮·夏官·司馬》職方氏,土方氏,懷方氏,合方氏,訓方氏,形方氏。 《前漢·朱雲傳註》尚方,少府之屬官也,作供御器物。 又醫方。 《史記·扁鵲傳》乃悉取其禁方書,盡與扁鵲。 《前漢·郊祀志》少君者,故深澤侯人主方。 《註》侯家人主方藥也。 又《廣韻》《集韻》𠀤符方切,音房。方與,縣名。 《前漢·高帝紀》沛公攻胡陵方與。 《註》音房預,屬山陽郡。 又《集韻》蒲光切,音旁。彷或作方。 《前漢·揚雄傳》方皇於西淸。 《註》方皇,猶彷徨也。 又文紡切。蝄或作方。 《周禮·夏官·方相氏》敺方良。 《註》方良,罔兩也。木石之怪夔罔兩。 《張衡·東京賦》腦方良。 《註》方良,草澤之神也。○按《說文》作蝄蜽。 又《集韻》甫兩切,音倣。效也。 又《韻補》叶膚容切《道藏·左夫人歌》騰躍雲景轅,浮觀霞上空。霄軿縱橫舞,紫蓋記靈方。
『以』《韻會》《正韻》𠀤養里切,怡上聲。爲也。 《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 《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 《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 《註》以魯故也。 《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 《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 《易·師卦》能以衆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 《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 《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 《禮·燕禮》君曰:以我安。 《註》猶與也。 《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 《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 《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 《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类』《五音篇海》與類同。詳頁部類字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力遂切,音戾。 《爾雅·釋詁》善也。 《詩·大雅》克明克類。 《箋》類,善也。勤施無私曰類。 《又》孝子不匱,永錫爾類。 《傳》類,善也。 又《玉篇》種類也。 《易·乾卦》則各從其類也。 又《繫辭》方以類聚。 又比也。 《禮·學記》知類通達。 《註》知事義之比也。 又《緇衣》子曰:下之事上也,身不正,言不信,則義不壹,行無類也。 《註》類謂比式。 《疏》言行之無恆,不可比類也。 又《左傳·襄九年》晉君類能而使之。 《註》隨所能。 又肖似也。 《禮·曲禮》諸侯旣塟見天子曰類見。 《註》代父受國。類,猶象也。執皮帛,象諸侯之禮見也。 又祭名。 《書·舜典》肆類于上帝。 《詩·大雅》是類是禡。 《周禮·春官·肆師》類造上帝。 《鄭註》類禮依郊祀而爲之者。 又《爾雅·釋魚》龜左倪不類。 《疏》倪,庳也,不發聲也。謂行時頭左邊庳下者名類。 又《山海經》亶爰之山有獸焉,其狀如貍而有髦,其名曰類。自爲牝牡,食者不妒。 又《爾雅翼》載兩類曰𦝭類、奇類,卽兩體自爲牝牡者。𦝭與膟同。 又國名。 《後漢·西域傳》有蒲類國。 又姓。 《史記·梁孝王世家》類犴反。 《正字通》宋類演,福州寧德尉。 又《集韻》盧對切,音壘。偏也。 《左傳·昭十六年》𠛬之頗類。 又《集韻》劣戌切,音律。似也。 《曹植·七啟》麗草交植,殊品詭類。綠葉朱榮,熙天曜日。 《說文》種類相似,唯犬爲甚。从犬頪聲。
『聚』《唐韻》《正韻》慈庾切《集韻》《韻會》在庾切,𠀤徐上聲。 《說文》會也。 《易·乾卦》君子學以聚之。 《禮·檀弓》聚國族於斯。 《前漢·高帝紀》五星聚于東井。 《管子·君臣篇》是以明君順人心,安情性而發於衆心之所聚。 《註》聚謂所同歸凑也。 又《玉篇》斂也。 《禮·樂記》君子聽竽笙簫管之聲,則思畜聚之臣。 《周禮·地官·稍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 《疏》聚是縣四百里,都五百里中畜聚之物。 又居也,邑落也。 《史記·五帝紀》一年而所居成聚。 《註》聚謂村落也。 又《秦本紀》幷諸小鄕聚,集爲大縣。 《註》萬二千五百家爲鄕聚。 《前漢·平帝紀》鄕曰庠,聚曰序。 《註》張晏曰:聚,邑落名也。師古曰:聚,小于鄕。 又積也。 《禮·月令》孟冬之月,命有司循行積聚,無有不斂。 又《管子·正篇》會民所聚曰道。 《註》聚謂衆所宜。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六材旣聚,巧者和之。 《註》聚,具也。 又《左傳·莊二十五年》城聚。 《註》晉邑。 又《唐韻》才句切《集韻》從遇切《正韻》族遇切,𠀤音𡒍。義同。 又音娵。 《史記·歷書》月名畢聚。日得甲子。索隱讀。 又與驟同。 《周禮·天官·獸醫註》趨聚之節。 《釋文》聚,本一作驟。 又《韻補》叶組救切,音僦。 《班固·西都賦》毛羣内闐,飛羽上覆。接翼側足,集禁林而屯聚。
『物』《唐韻》文弗切《集韻》《韻會》《正韻》文拂切,𠀤音勿。 《說文》萬物也。牛爲大物。天地之數,起於牽牛,故从牛。勿聲。 《玉篇》凡生天地之閒,皆謂物也。 《易·乾卦》品物流形。 又《无妄》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周禮·天官·大宰》九貢,九曰物貢。 《註》物貢,雜物,魚鹽橘柚。 又《玉篇》事也。 《易·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 《疏》物,事也。 《禮·哀公問》敢問何謂成身,孔子對曰:不過乎物。 《註》物,猶事也。 《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鄕三物敎萬民,而賔興之。 又《詩·小雅》比物四驪。 《傳》物,毛物也。 《又》三十維物,爾牲則具。 《周禮·春官·雞人》掌共雞牲,辨其物。 《註》謂毛色也。 又《夏官·校人》凡軍事,物馬而頒之。 《疏》物卽是色。 《楚語》毛以示物。 又《周禮·地官·卝人》若以時取之,則物其地,圖而授之。 《註》物地,占其形色,知鹹淡也。草人,以物地相其宜而爲之種。 《左傳·昭三十二年》物土方。 《註》物,相也,相取土之方面。 又《玉篇》類也。 《左傳·桓六年》丁卯,子同生。公曰:是其生也,與吾同物。 《註》物,類也。謂同日。 又《周禮·天官·酒正》辨三酒之物。 《疏》物者,財也。以三酒所成有時,故豫給財,令作之也。 又《周禮·地官·司門》幾出入不物者。 《註》不物,衣服視占不與衆同,及所操物不如品式者。 又《周語》神之見也,不過其物。 《註》物,物數也。 又《廣韻》旗名。 《周禮·春官·司常》雜帛爲物。 又叶去聲。 《唐韻正》符沸反。 《揚子·太玄經》人人物物,各由厥彙。 《阮籍·東平賦》及至分之國邑,樹之表物,四時儀其象,隂陽暢其氣。 又叶微律切。 《班固·東都賦》指顧倏忽,獲車己實。樂不極盤,殺不盡物。 又叶微月切。 《蘇軾·四達齋銘》孰如此閒,空洞無物。戸牖盍開,廓焉四達。達,陀悅切。
『以』《韻會》《正韻》𠀤養里切,怡上聲。爲也。 《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 《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 《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 《註》以魯故也。 《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 《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 《易·師卦》能以衆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 《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 《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 《禮·燕禮》君曰:以我安。 《註》猶與也。 《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 《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 《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 《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群』《五經文字》羣,俗作群。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𠀤音餴。 《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 《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 《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 《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 《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 《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 《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 《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 《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 《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𠀤汾去聲。名分也。 《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 《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 《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 《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 《爾雅·釋器》律謂之分。 《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 《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 《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