跖:人名,传说是先秦时起义军领袖,封建社会称之为盗跖,代指坏人;物:物品。指盗贼抢劫来的东西。
跖:人名,传说是先秦时起义军领袖,封建社会称之为盗跖,代指坏人;物:物品。指盗贼抢劫来的东西。
这银子是我们江南这几个人的,并非盗跖之物,先生如何不受?(清 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三十八回)
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38回:“这银子是我们江南这几个人的,并非盗跖之物,先生如何不受?”
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三十八回:“这银子是我们江南这几个人的,并非盗跖之物,先生如何不受?”
偷窃,用不正当的手段营私或谋取:~窃。~贼。~伐。~掘。~运。~卖。~用。~名欺世(亦称“欺世盗名”)。 偷窃或抢劫财物的人:海~。强~。窃国大~。
同“蹠”。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往,到:“吾欲~南海”。
人以外的具体的东西:事~。生~。~体。货~。礼~。文~。~价。~质。地大~博。~极必反。 内容,实质:言之有~。 指自己以外的人或跟自己相对的环境:~议(群众的批评)。待人接~。~望所归(众望所归)。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之石切,音隻。 《說文》足下。 《淮南子·說山訓》善學者若齊王之食雞,必食其跖。 又《韻補》叶職略切。 《張載·七命》圜案星亂,方文華錯。封熊之蹯,翰音之跖。
『之』《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𠀤音枝。 《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 《玉篇》是也,適也,往也。 《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䰟氣,則無不之也。 又於也。 《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 《註》之,適也。 《朱傳》猶於也。 又語助辭。 《書·金縢》禮亦宜之。 《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 《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又此也。 《詩·周南》之子于歸。 《註》之子,是子也。 又變也。 《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又至也。 《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又遺也。 《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 《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又姓。出《姓苑》。 又《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 《詩·唐風》舍旃舍旃。 又《魏風》上愼旃哉。𠀤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又《韻補》叶職流切,音周。 《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 《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
『物』《唐韻》文弗切《集韻》《韻會》《正韻》文拂切,𠀤音勿。 《說文》萬物也。牛爲大物。天地之數,起於牽牛,故从牛。勿聲。 《玉篇》凡生天地之閒,皆謂物也。 《易·乾卦》品物流形。 又《无妄》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周禮·天官·大宰》九貢,九曰物貢。 《註》物貢,雜物,魚鹽橘柚。 又《玉篇》事也。 《易·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 《疏》物,事也。 《禮·哀公問》敢問何謂成身,孔子對曰:不過乎物。 《註》物,猶事也。 《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鄕三物敎萬民,而賔興之。 又《詩·小雅》比物四驪。 《傳》物,毛物也。 《又》三十維物,爾牲則具。 《周禮·春官·雞人》掌共雞牲,辨其物。 《註》謂毛色也。 又《夏官·校人》凡軍事,物馬而頒之。 《疏》物卽是色。 《楚語》毛以示物。 又《周禮·地官·卝人》若以時取之,則物其地,圖而授之。 《註》物地,占其形色,知鹹淡也。草人,以物地相其宜而爲之種。 《左傳·昭三十二年》物土方。 《註》物,相也,相取土之方面。 又《玉篇》類也。 《左傳·桓六年》丁卯,子同生。公曰:是其生也,與吾同物。 《註》物,類也。謂同日。 又《周禮·天官·酒正》辨三酒之物。 《疏》物者,財也。以三酒所成有時,故豫給財,令作之也。 又《周禮·地官·司門》幾出入不物者。 《註》不物,衣服視占不與衆同,及所操物不如品式者。 又《周語》神之見也,不過其物。 《註》物,物數也。 又《廣韻》旗名。 《周禮·春官·司常》雜帛爲物。 又叶去聲。 《唐韻正》符沸反。 《揚子·太玄經》人人物物,各由厥彙。 《阮籍·東平賦》及至分之國邑,樹之表物,四時儀其象,隂陽暢其氣。 又叶微律切。 《班固·東都賦》指顧倏忽,獲車己實。樂不極盤,殺不盡物。 又叶微月切。 《蘇軾·四達齋銘》孰如此閒,空洞無物。戸牖盍開,廓焉四達。達,陀悅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