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笔太监


   明 代皇帝谕旨或批发奏章,常授命内监先写事目,称之为“秉笔太监”。 清 昭槤 《啸亭续录·批本处》:“国初鑑 明 季秉笔太监专擅弄权之弊,特简 满 翰林官一员……专司批发之责。”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bǐng bǐ tài jiàn
成语简拼 bbtj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明 代皇帝谕旨或批发奏章,常授命内监先写事目,称之为“秉笔太监”。 清 昭槤 《啸亭续录·批本处》:“国初鑑 明 季秉笔太监专擅弄权之弊,特简 满 翰林官一员……专司批发之责。”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拿着,持:~烛。 掌握、主持:~正。~公。 古代容量单位,一秉合十六斛。 姓。

过于:~长。 极端,最:~甚。~平。 高,大:~空。~学。 很:不~好。 身分最高或辈分更高的:~老伯。~夫人(旧时尊称别人的母亲)。

督察:~察。~控。~测。~护。~考。~听。 牢,狱:~狱。~押。~禁。坐~。

古代官名或官府名:太~(宦官,阄人)。国子~。钦天~(掌管天文历法的官府)。~生(在国子监肄业者,亦可用钱捐得)。 古同“鉴”,镜。 古同“鉴”,借鉴,参考。 姓。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秉』

《唐韻》兵永切《集韻》《韻會》《正韻》補永切,𠀤音丙。禾盈把也。 《詩·小雅》彼有遺秉。 《疏》秉,把也。 《禮·聘禮》四秉曰筥。 《註》此秉謂刈禾盈手之秉,筥穧名,今萊易閒刈稻聚把有名爲筥者。  又米數。 《禮·聘禮》十斗曰斛,十六斗曰籔,十籔曰秉。  又《小爾雅》鐘二謂之秉,秉十六斛。○按《儀禮》禾米之秉,字同𢿘異。惟徐氏《韻譜》二石爲秉,又是一說。蓋石卽斛也。冉子與粟五秉。據《儀禮》爲八十石,據徐氏止十石,多寡迥別,俟考正。  又執持也。 《禮·禮運》天秉陽垂日,星地秉隂竅於山川。 《詩·大雅》民之秉彝。 《書·君奭》秉德明恤。  又去聲,陂病切。與柄同。 《史記·天官書》二十八舍主十二州,斗秉兼之。 《絳侯世家》許負相周亞夫曰:君後三歲而侯,侯八歲爲將相,持國秉。  又姓。○按《說文》秉,从又持禾,《正字通》兼載鐘鼎文𥝐字重出。𢿘字原从𡝤从殳。

『笔』

《集韻》與筆同。詳筆字註。 《廣韻》鄙密切《韻會》逼密切《正韻》壁吉切,𠀤音必。 《釋名》筆,述也。述事而書之也。 《爾雅·釋器》不律謂之筆。 《註》蜀人呼筆爲不律也。 《說文》楚謂之聿,吳人謂之不律,燕謂之弗,秦謂之筆。 《古今注》古之筆,不論以竹以木,但能染墨成字,卽謂之筆。秦吞六國,滅前代之美,故蒙恬得稱於時。蒙恬造筆,卽秦筆耳。以枯木爲管,鹿毛爲柱,羊毛爲被,所謂蒼毫也。彤管赤漆耳,史官記事用之。 《法書攷》虞世南云:筆長不過六寸,眞一,行二,草三,指實掌虛。 《禮·曲禮》史載筆,士載言。 《註》筆,謂書具之屬。  又筆星。 《釋名》筆星,星氣有一枝,未銳似筆也。  又花名。 《楚辭註》辛夷花初發如筆,北人呼爲木筆。  又《集韻》筆別切,音莂。山東謂筆。  又作〈/尹〉。見《漢戚伯樊毅𥓓》。  又《嚴訢𥓓》作〈八/尹〉,見《舉要》。 《集韻》或作笔。

『太』

《集韻》他蓋切,音汰。與大泰𠀤同。 《說文》滑也。一曰大也,通也。○按經史太字俱作大。如大極、大初、大素、大室、大𤣥、大廟、大學及官名大師、大宰之類。  又作泰,如泰卦、泰壇、泰誓、泰春、泰夏、泰秋、泰冬之類。范氏撰《後漢書》父名泰,避家諱,攺从太。毛氏韻增,經史古太字無點,後人加點以別小大之大,非。《字彙》引之,失考。  又姓。文王四友太顚之後。見《統譜》。  又叶力至切,音利。 《歐陽修·祭龍文》宜安爾居,靜以養智。冬雪春雨,其多已太。  又《集韻》他達切,音獺。太末,漢縣名。在會稽西南。 亦作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