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不出第一第二。
副词。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辨别:区~。~析。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料想:“自~已死久矣”。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子。
兄弟排行次序:~仲(指兄弟的次第,喻事物不相上下)。 父亲的哥哥:~~。~父。~母。 对父辈戚友的尊称:老~。世~。 封建制度五等爵位的第三等:~爵。 旧时对文章、道德足为表率者的尊称:“海内文章~”。 姓。
〔大~子〕丈夫的大哥。
古同“霸”,古代诸侯联盟的首领。
兄弟排行次序二:~兄。~弟。 在当中的:~春(春季的第二个月,即农历二月。仲夏、仲秋、仲冬依此类推)。~裁(居间调停、裁判)。 姓。
《韻會》《正韻》𡘋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 《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 《註》服不服之獸者。 又《廣韻》《韻會》𡘋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 《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𡘋缶去聲。義同。 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𡘋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 《爾雅·釋鳥》䳡其鳺鴀。 《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又未定之辭也。 《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又姓。 《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又《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 《詩·小雅》鄂不韡韡。 《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 《陸璣詩疏》柎作跗。 《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 《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又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 《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 《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又《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又與丕同。 《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 《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 《秦·和鐘銘》不顯皇祖。𠀤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又《韻補》叶補美切,音彼。 《荀子·賦篇》𥳑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 《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𠀤音餴。 《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 《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 《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 《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 《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 《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 《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 《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 《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 《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𠀤汾去聲。名分也。 《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 《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 《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 《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 《爾雅·釋器》律謂之分。 《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 《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 《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𡿧。
『伯』《唐韻》《集韻》《正韻》𠀤博陌切,音百。 《說文》長也。 《釋名》父之兄曰伯父。伯,把也,把持家政也。 又兄曰伯。 《詩·小雅》伯氏吹塤。 又第三等爵曰伯。 又《周禮·春官》大宗伯之職,以九儀之命,正邦國之位,九命作伯。 《註》上公有功德者,加命爲二伯,得征五侯九伯者。 《疏》公羊傳,自陝以東,周公主之。陝以西,召公主之。是東西二伯也。言九伯者,九州有十八伯,各得九伯,故云九伯也。 又婦人目其夫曰伯。 《詩·衞風》伯也執殳。 又馬祖,天駟,房星之神曰伯。 《詩·小雅》旣伯旣禱。 《註》以吉日祭馬祖而禱之。 又鳥名。 《左傳·昭十七年》伯趙氏,司至者也。 《註》伯趙,伯勞也。 又姓。益之後。春秋時有伯宗,伯州犂。 又同陌。 《史記·酷吏傳》置伯格長。 《註》言阡陌村落皆置長也。 又《正韻》必駕切。同霸。五伯,齊桓,晉文,秦繆,宋襄,楚莊也。伯叔伯長之義,後人恐與侯伯字溷,故借霸字別之。 又叶蒲各切,音博。 《詩·大雅》王錫申伯。叶下蹻濯。 又叶壁益切,音必。 《史記·敘傳》維弃作稷,德盛西伯。 又叶博故切,音布。 《揚雄·解嘲》子胥死而吳亡,種蠡存而越伯。五羖入而秦喜,樂毅出而燕懼。
『仲』《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直衆切,蟲去聲。 《釋名》父之弟曰仲父。仲,中也,位在中也。 《禮·檀弓》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 又樂器。 《爾雅·釋樂》大籥謂之產,其中謂之仲,小者謂之箹。 又《水經注》魏明帝鑄銅人二列司馬門外,謂之翁仲。 又姓。高辛氏才子仲堪之後。 又仲孫,複姓。 又與中通。仲春亦曰中春,仲子亦曰中子。 《前漢·外戚傳》同產兄弟四人,曰子、孟、中、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