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袴 [lián kù]
1 据《后汉书·廉范传》载, 廉范,字 叔度,建初 中为 蜀郡 太守,废除禁止百姓点灯夜作的旧制。百姓称便,作《五袴歌》以颂其功德。后遂以“廉袴”作为民众称颂地方官吏施行善政之词。参见“五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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