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丧失;辱:屈辱;耻辱。丧失主权;使国家蒙受耻辱。
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五编第一章第一节:“一字不易地接受了璞鼎查提出的条款,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江宁条约》。”
丧失主权,使国家蒙受耻辱。郭沫若《中国史稿》五编一章一节:“耆英、伊里布在英国侵略者胁迫下,一字不易地接受了璞鼎查提出的条款,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江宁条约》。” 并列 丧失主权,使国家和人民蒙受奇耻大辱。秦牧《逛东陵》:“那拉氏生了个儿子载淳做了同治皇帝,因此也就膨胀起来了,而且膨胀到惊人的地步,穷奢极侈,暴戾恣睢,~,顽固腐朽,五毒百味,一应俱全。”△贬义。用于卖国求荣的统治者与汉奸。→卖国求荣 丧师辱国 ?保家卫国
羞耻:羞~。耻~。 使受到羞耻:~骂。侮~。折~。 谦辞,表示承蒙:~承。~赐。 玷污,辜负:~没(mò)。~命。玷~。
有土地、人民、主权的政体(古代指诸侯所受封的地域):~家。~土。~体( ➊ 国家的性质; ➋ 国家的体面)。~号。~度(指国家)。~策。~情。~法。~力。~防。~威。~宝(➊ 国家的宝物;➋ 喻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人)。~格。~魂。~是(国家大计,如“共商~是”)。 特指中国的:~产。~货。~粹。~乐(yuè ㄩㄝˋ)。~药。 姓。
《唐韻》而蜀切《集韻》儒欲切,𠀤音蓐。 《廣韻》恥也。 《禮·曲禮》孝子不登危,懼辱親也。 又汙也。 《左傳·襄三十年》使吾子辱在塗泥久矣。 又屈也。 《禮·曲禮》君言至,則主人出拜君言之辱。 《註》屈辱尊命之臨也。 又僇也。 《說文》辱,从寸,在辰下。失耕時於封疆上僇之也。 又姓,見《姓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