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淫靡的音乐。
《韩非子·十过》:“此亡国之声,不可遂也。”
同“亡国之音”。《孔子家语.辨乐解》:“今也匹夫之徒,曾无意于先王之制,而习亡国之声,岂能保其六七尺之体哉!” 偏正 淫靡的音乐。《韩非子·十过》:“此~不可遂也……此师延之所作,与纣为靡靡之乐也。及武王伐纣,师延东走,至于濮水而自投,故闻此声者必于濮水之上。先闻此声者,其国必削,不可遂。”△贬义。多用于描写淫靡之音。→靡靡之音 ?钧天广乐
逃:逃~。流~。 失去:~佚。~羊补牢。 死:伤~。死~。 灭:灭~。~国奴。救~。兴~。
古同“无”,没有。
有土地、人民、主权的政体(古代指诸侯所受封的地域):~家。~土。~体( ➊ 国家的性质; ➋ 国家的体面)。~号。~度(指国家)。~策。~情。~法。~力。~防。~威。~宝(➊ 国家的宝物;➋ 喻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人)。~格。~魂。~是(国家大计,如“共商~是”)。 特指中国的:~产。~货。~粹。~乐(yuè ㄩㄝˋ)。~药。 姓。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往,到:“吾欲~南海”。
物体振动时所产生的能引起听觉的波:~音。~带。 消息,音讯:~息。不通~气。 说出来让人知道,扬言,宣称:~明。~辩(公开辩白)。~泪俱下。~嘶力竭。 名誉:名~。 音乐歌舞:~伎(女乐,古代的歌姬舞女)。~色。
《唐韻》《集韻》《韻會》𠀤武方切,音忘。失也。 《孟子》樂酒無厭謂之亡。 《註》謂廢時失事也。 《家語》楚人亡弓,楚人得之。 又滅也。 《莊子·田子方》楚王與凡君坐。少焉,楚左右曰:凡亡者三。凡君曰:凡之亡也,不足以喪,吾存。 又《周禮·春官·大宗伯》以喪禮哀死亡。 又逃也。 《大學》舅犯曰:亡人無以爲寶。 又《前漢·韓信傳》蕭何聞信亡,自追之。 又與忘同。 《詩·邶風》心之憂矣,曷維其亡。 又《正韻》同無。 《詩·邶風》何有何亡,黽勉求之。 《毛傳》亡謂貧也。 《說文》从入从𠃊。 《徐曰》𠃊音隱,隸作亡。 《藝苑雌黃》古惟用兦字,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兦之兦,今又變林爲四點。
『之』《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𠀤音枝。 《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 《玉篇》是也,適也,往也。 《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䰟氣,則無不之也。 又於也。 《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 《註》之,適也。 《朱傳》猶於也。 又語助辭。 《書·金縢》禮亦宜之。 《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 《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又此也。 《詩·周南》之子于歸。 《註》之子,是子也。 又變也。 《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又至也。 《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又遺也。 《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 《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又姓。出《姓苑》。 又《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 《詩·唐風》舍旃舍旃。 又《魏風》上愼旃哉。𠀤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又《韻補》叶職流切,音周。 《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 《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
『声』《字彙》同𡔝。 《正字通》俗聲字。 《唐韻》《集韻》《韻會》書盈切《正韻》書征切,𠀤聖平聲。 《說文》音也。 《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 《傳》聲謂五聲,宮商角徵羽也。 《禮·月令》仲夏之月,止聲色。 《註》聲謂樂也。 又凡響曰聲。 《張載·正蒙》聲者,形氣相軋而成。兩氣者,谷響雷聲之類。兩形者,桴鼓叩擊之類。形軋氣,羽扇敲矢之類。氣軋形,人聲笙簧之類。皆物感之良能,人習而不察耳。 《韻會》韻書平上去入爲四聲。 又聲敎。 《書·禹貢》東漸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曁聲敎,訖于四海。 《左傳·文六年》樹之風聲。 《註》因土地風俗,爲立聲敎之法。 又聲譽。 《孟子》故聲聞過情,君子恥之。 《註》聲聞,名譽也。 又宣也。 《孟子》金聲而玉振之也。 《註》聲,宣也。 又《諡法》不生其國曰聲。 《註》生于外家。 《春秋·經傳集解》繼室以聲子,生隱公。 《註》聲,諡也。 又姓。 又《韻補》叶尸羊切,音商。 《韓愈·贈張籍詩》嬌兒未絕乳,念之不能忘。忽如在其側,耳若聞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