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普通的桃花和李花。比喻庸俗的人或平常的事物。
明·王冕《题墨梅图》:“凡桃俗李争芬芳,只有老梅心自常。”
并列 比喻凡俗的事物。元·王冕《题墨梅图》:“~争芬芳,只有老梅心自常。”△贬义。常用作自谦之词。
平常的,不出奇的:平~。~庸。~夫俗子。 指人世间(宗教或迷信的说法):~尘。~心。 所有的:~年满十八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 总共:全书~二十八卷。 大概,要略:大~。~例。发~(陈述全书或某一学科的要旨)。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4”。
落叶小乔木,品种很多,果实略呈球形,表面有短绒毛,味甜,有大核,核仁可入药:~儿。~李(喻所教的学生)。~李不言,下自成蹊(喻实至名归,尚事实,不尚虚名)。世外~源(指不受外界影响的地方或幻想中的美好世界)。 形状像桃子的:棉~儿。 指核桃:~仁。~酥。 姓。
社会上长期形成的风尚、礼节、习惯等:~尚。风~。习~。约定~成(指某种事物是由群众通过长期实践而认定形成)。 大众化的,最通行的,习见的:~名。~语。~曲。雅~共赏。 趣味不高的,令人讨厌的:~气。~物。鄙~。粗~。庸~。 凡世间,相对于仙佛僧道:~人。世~。僧~。凡夫~子。
落叶小乔木,果实称“李子”,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可食:~代桃僵(原用“桃”“李”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投桃报~。~下不正冠(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桃~不言,下自成蹊(喻为人只要忠诚、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 姓。 通“理”。(➊古代狱官,法官。➋道理,规律。➌惩治。➍星名。)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符咸切,音帆。 《說文》最括也。 《玉篇》非一也。 《廣韻》常也,皆也。 《正韻》大槪也。 又《前漢·揚雄傳》請略舉凡。 《註》師古曰:凡,大指也。 《杜預·左傳序》發凡以言例。 又《玉篇》計數也。 《前漢·石奮傳》凡號奮爲萬石君。 《註》師古曰:凡,最計也。總合其一門,計五人爲二千石,故號萬石君。 又最凡,諸凡之最目也。 《周禮·天官·司會註》書謂簿書,契其最凡也。 《小宰疏》凡要亦是簿書,如今印契,其凡目所最處印之。 又輕微之稱。 《廣韻》凡,輕也。 《孟子》待文王而後興者,凡民也。 又國名。在濬州。 《春秋·隱七年》天王使凡伯來聘。 《左傳·僖二十四年》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又姓。 《韻會》周公凡伯之後。 又叶符筠切。 《崔駟達旨》高樹靡隂,獨木不林。隨時之宜,道貴從凡。 《註》凡,常也。
『桃』《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徒刀切,音陶。 《說文》果也。 《爾雅·釋木》旄,冬桃。榹,山桃。 《禮·月令》仲春桃始華。 《內則》桃曰膽之。 《疏》桃多毛,拭治令靑滑如膽。 又桃諸。 《王肅云》諸,菹也,今之藏桃也。 又《典術》桃,五木之精,仙木也。 《禮·檀弓》君臨臣喪,以巫祝桃茢執戈。 《左傳·昭四年》桃弧棘矢,以除其災。 《後漢·禮儀志》爲桃印,施門戸,以止惡氣。 又含桃,櫻桃也。 《爾雅》謂之楔。 又桃氏,攻金之工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桃氏爲刃。 又胡桃。 《名物志》謂之羌桃。 又銚芅曰羊桃。 《爾雅·釋草》萇楚,銚芅。 又桃枝,竹名。 《爾雅·釋草》桃枝四寸有節。 又《本草》豬苓名地烏桃。 又桃蟲,鷦也。一名巧婦。 《詩·周頌》肇允彼桃蟲,拚飛維鳥。 又桃林,地名,在華山東。 《書·武成》放牛桃林之野。 又老桃,宋地。 《左傳·隱十年》公會齊侯、鄭伯于老桃。 又水名。 《山海經》樂遊之山,桃水出焉。 又姓。 《姓苑》戰國桃應,晉桃豹。 又《集韻》他彫切,音祧。長枋,可以持物于器中者。 又《集韻》上與切,音墅。抒物器也。 又《集韻》直紹切,音趙。與㸠同。 《博雅》板也。
『李』《唐韻》《正韻》良以切《集韻》兩耳切《韻會》良士切,𠀤音里。 《說文》果名。 《素問》東方木也。 《爾雅翼》李,木之多子者。 《埤雅》李性難老,雖枝枯,子亦不細,其品處桃上。 《詩·小雅》投我以桃,報之以李。 又《韻會》世薦士謂之桃李。 《劉向·說苑》樹桃李者,夏得休息,秋得其實焉。樹蒺藜者,夏不得休息,秋得其莿焉。世謂狄仁傑,桃李皆在公門,正用此事。 又《博雅》行李,關驛也。 又與理通。 《左傳·僖十三年》行李之往來。 《周語》行李以節逆之。 《泊宅編》李理義通,人將有行,必先治𧚌,如孟子之言治任。理亦治也。 又星名。 《史記·天官書》熒惑爲李。 《徐廣註》內則理兵,外則理政。 又司理,𠛬官,亦稱司李。 《前漢·胡建傳》黃帝李法。 《管子·法法篇》臯陶爲李。 又檇李,春秋吳地。 又姓。 《風俗通》伯陽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