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就;进退或取舍。分:分寸。引申为应持的态度。比喻进取、取舍的分寸。亦作“去就之际”。
西汉·司马迁《报任安书》:“仆虽怯懦,欲苟活,亦颇识去就之分矣。”
去就:进退,取舍。分:分寸,恰当的界限。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仆虽怯懦,欲苟活,亦颇识去就之分矣。”亦作“去就之际”。南朝梁.丘迟《与陈伯之书》:“寻君去就之际,非有他故,直以不能内审诸已,外受流言,沈迷猖獗,以至于此。” 偏正 进退、取舍的分寸。汉·司马迁《报任安书》:“仆虽怯懦,欲苟活,亦颇识~矣。”△多用于农事。
离开所在的地方到别处;由自己一方到另一方,与“来”相对:~处。~路。~国。 距离,差别:相~不远。 已过的,特指刚过去的一年:~年。~冬今春。 除掉,减掉:~掉。~皮。~势(a.阉割;b.动作或事情终了时的气势)。 扮演戏曲中的角色:他~男主角。 用在动词后,表示趋向:上~。进~。 用在动词后,表示持续:信步走~。 汉语四声之一:~声(a.古汉语四声的第三声;b.普通话字调中的第四声)。
凑近,靠近:避难~易。~着灯看书。 到,从事,开始进入:~位。~业。~寝。~任。~绪。~医。高~。 依照现有情况或趁着当前的便利,顺便:~近。~便。~事论事。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往,到:“吾欲~南海”。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辨别:区~。~析。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料想:“自~已死久矣”。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子。
《唐韻》《集韻》《韻會》𠀤丘據切,墟去聲。 《說文》人相違也。 《廣韻》離也。 《增韻》來去,離去,去就之去。 《玉篇》行也。 《史記·莊助傳》汲黯招之不來,麾之不去。 又棄也。 《後漢·申屠剛傳》愚聞人所歸者,天所與。人所畔者,天所去也。 又《唐韻》羌舉切《集韻》《韻會》口舉切《正韻》丘舉切,𠀤墟上聲。 《集韻》徹也。 又藏也。 《前漢·蘇武傳》掘野鼠,去草實而食之。 《註》去,收藏也。 又《集韻》或作弆。 《前漢·𨻰遵傳》遵善書,與人尺牘,皆藏弆以爲榮。 《註》弆,亦藏也。 又《韻會》《正韻》𠀤丘於切,音墟。疾走。 《正字通》同驅。 《詩·小雅》鳥鼠攸去,君子攸芋。 《左傳·僖十五年》秦伯伐晉。卜之,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
『就』《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疾僦切,音鷲。 《說文》就,高也。从京,从尤。 《徐曰》尤,異也。尤高人所就之處,語曰:就之如日。會意。 《廣韻》成也,迎也。 《詩·邶風》就其深矣,方之舟之。 《周頌》日就月將,學有緝熙于光明。 又卽也。 《齊語》聖王之處士也,使就閒燕,處工就官府,處商就市井,處農就田野。 又《增韻》從也。 《禮·檀弓》先王之制,禮也。過之者俯而就之。 又帀也。 《禮·禮器》大路繁纓一就。 《註》五采一帀曰就。 又能也。 《左傳·哀十一年》郊之戰,季孫曰:須也弱。有子曰:就用命焉。 《註》雖少年,能用命也。 又終也。 《郭璞曰》凡事物成就亦終也。 又姓。 《後漢書》菟賴氏,改爲就氏。
『之』《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𠀤音枝。 《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 《玉篇》是也,適也,往也。 《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䰟氣,則無不之也。 又於也。 《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 《註》之,適也。 《朱傳》猶於也。 又語助辭。 《書·金縢》禮亦宜之。 《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 《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又此也。 《詩·周南》之子于歸。 《註》之子,是子也。 又變也。 《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又至也。 《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又遺也。 《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 《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又姓。出《姓苑》。 又《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 《詩·唐風》舍旃舍旃。 又《魏風》上愼旃哉。𠀤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又《韻補》叶職流切,音周。 《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 《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𠀤音餴。 《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 《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 《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 《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 《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 《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 《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 《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 《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 《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𠀤汾去聲。名分也。 《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 《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 《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 《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 《爾雅·釋器》律謂之分。 《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 《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 《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