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错误的;有罪过的得到应该得到的责备或惩处。
清 张春帆《宦海》第七回:“虽然李德标一时冒犯,触犯乌绅,咎有应得,但是领取人口要缴领状,是警局的向章,求大人明鉴。”
咎:过失,罪过。由于自身的过失或罪过而招致灾祸或应有的惩罚等,怪怨不得别人。清.张春帆《宦海》七回:“这件事儿,虽然李德标一时冒犯,触怒乌绅,咎有应得,但是领取人口要缴领状,是警局的向章,求大人的明鉴。”鲁迅《朝花夕拾.后记》:“原来我的识见,就正和唐朝的‘不知其源者’相同,贻讥于千载之前,真是咎有应得,只好苦笑。”茅盾《蚀.追求》八:“对于这一切,曼青只能惊讶;他想:难道从前自己是瞎了眼睛,竟看不出这些破绽?但转念后,却也承认了自己是咎有应得。” 主谓 违法者受到惩罚,完全是应得的,怨不得别人。《宦海》7回:“李德标一时冒犯,触怒乌绅,~。”△用于因自身的过失而受罚是自己应得的,怪不得他人。→罪有应得
过失,罪过:~戾。负~。以彰其~。 怪罪,处分:既往不~。~由自取(遭受责备、惩处或祸害是自己造成的)。 灾祸:休~(吉凶)。 怨仇:与臣有~。
存在:~关。~方(得法)。~案可稽。~备无患。~目共睹。 表示所属:他~一本书。 表示发生、出现:~病。情况~变化。 表示估量或比较:水~一丈多深。 表示大、多:~学问。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劳。~请。 无定指,与“某”相近:~一天。 词缀,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夏。~宋一代。
同“又”,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
该,当,又引申料想理该如此:~当。~该。~分(fèn )。~有尽有。 回答:答~。喊他不~。~承。 随,即:“桓督诸将周旋赴讨,~皆平定”。 姓。
回答或随声相和:~答。呼~。~对(答对)。~和(hè)。反~(a.化学上指物质发生化学变化,产生性质和成分与原来不同的新物质;b.人和动物受到刺激而发生的活动和变化;c.回响,反响)。 接受,允许,答应要求:~邀。~聘。~考。 顺合,适合:顺~。适~。~机。~景。~时。~用文。 对待:~付。~变。~酬。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满意:~意。扬扬自~。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必须,须要:可~注意。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的连接补语,表示效果或程度:跑~快。香~很。
《唐韻》其九切《集韻》《韻會》《正韻》巨九切,𠀤音舅。 《說文》災也。从人从各。各者,相違也。 《書·大禹謨》天降之咎。 又《爾雅·釋詁》咎,病也。 《疏》罪病也。 《廣韻》愆也,過也。 《易·乾卦》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无咎。 《詩·小雅》寧適不來,微我有咎。 又《書序》殷始咎周。 《傳》咎,惡也。 又與臼通。 《晉語》宜咎。 《註》咎。或作臼,古字通用。 又與舅通。 《儀禮·士昏禮註》古文舅作咎。 《荀子·臣道篇》晉之咎犯。 《左傳》作舅。 又《唐韻正》四十四有韻中之半,古與篠,小,巧,皓通爲一韻。書大禹謨,民弃不保,天降之咎。易小畜,初九復自道,何其咎。經傳子集如此用者甚多,非叶音也。 又《廣韻》古勞切《集韻》《韻會》居勞切《正韻》姑勞切,𠀤音高。 《廣韻》臯陶,舜臣名,古作咎繇。 《前漢·百官公卿表》咎繇作士。 《書序》咎單作明居。 《傳》咎單,臣名。○按《集韻》《類篇》《韻會》《正韻》俱云姓也,誤。 又國名。 《左傳·僖二十三年》狄人伐廧咎如。 《註》赤狄別種。 《陸德明·音義》咎,古刀反。 又叶曁几切,音技。 《史記·龜筴傳》王若遣之,宋必有咎。後雖悔之,亦無及已。 又叶跽許切,音巨。 《三略》强弱相虜,莫適禁禦,延及君臣,國受其咎。 又叶巨又切,音舊。 《詩·小雅》謀夫孔多,是不用集。發言盈庭,誰敢執其咎。集叶疾救反。◎按《字彙》《正字通》俱以去聲爲咎字正音。考《玉篇》《廣韻》《集韻》諸書,咎字𠀤無去聲一音。《字彙》《正字通》皆誤。
『有』《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𠀤音友。 《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 《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又《玉篇》不無也。 《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又《詩·商頌》奄有九有。 《傳》九有,九州也。 又《左傳·桓三年》有年。 《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又姓。 《論語》有子。 《註》孔子弟子有若。 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 《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 《詩·邶風》不日有曀。 《註》有,又也。 又《韻補》叶羽軌切。 《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又叶演女切。 《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
『得』《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𠀤音德。 《說文》行有所得也。 《玉篇》獲也。 《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又賦受亦曰得。 《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 《禮·曲禮》臨財毋苟得。 《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 《孟子》求則得之。 又貪也。 《論語》戒之在得。 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 《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 《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又叶都木切,音篤。 《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 《集韻》或作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