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禄害政


   尸禄:受禄而不尽职。受禄而无作为,有害政事。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shī lù hài zhèng
成语注音 ㄕ ㄌㄨˋ ㄏㄞˋ ㄓㄥˋ
成语简拼 slhz
感情色彩 贬义
产生年代 古代
成语结构  联合式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尸禄:受禄而不尽职。受禄而无作为,有害政事。


近义词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晋书·刘颂传》:“贤能常居位,以善事訚劣,不得以尸禄害政。”


成语典故

《晋书?刘颂传》:“贤能常居位,以善事闇劣,不得以尸禄害政。”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死人的身体:~体。~骸。僵~。借~还魂。 〔~位〕空占着职位而不做事,如“~~素餐,“~~误国”。 古代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人。

古代官吏的俸给:~米。~位(借指官职)。~蠹(指追求官禄的人)。~食。俸~。无功受~。 福:“儿已薄~相,幸复得此妇”。 姓。

有损的,与“益”相对:~虫。~鸟。 引起灾难的人或事物,坏处:~处。祸~。灾~。为民除~。 使受损伤:~人。损~。伤~。危~。 发生疾病:~眼。 心理上发生不安定情绪:~羞。~怕。 杀死:杀~。遇~。 妒忌:“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其能”。

治理国家事务:~治。~府。~党。~权。~纲。~策。~令。~绩。~见。~客(为个人或某一集团利益从事政治活动的人)。~局。~变。参~。议~。 国家某一部门主管的业务:财~。邮~。民~。 家庭或集体生活中的事务:家~。 姓。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尸』

《廣韻》式之切《集韻》升脂切《正韵》申之切,𠀤音蓍。 《說文》尸,𨻰也。象臥之形。 《釋名》尸,舒也。骨節解舒。不能復自勝斂也。 《論語》寢不尸。 《禮·喪大記》凡馮尸。興必踊。  又神象也。古者祭祀,皆有尸以依神。 《詩·小雅》皇尸載起。 《大雅》公尸來燕來寧。 《朱子曰》古人於祭祀,必立之尸。因祖考遺體,以凝聚祖考之氣。氣與質合,則散者庶乎復聚。此敎之至也。  又主也。 《詩·召南》誰其尸之,有齊季女。 《箋》主設羹之事。  又𨻰也。 《左傳·莊四年》楚武王荆尸,授師孑焉,以伐隨。 《註》謂𨻰師於荆也。  又《禮·表記》事君,近而不諫,則尸利也。 《前漢·鮑宣傳》以拱默尸祿爲智。 《註》言不憂其職,但知食祿而已。  又姓。 《廣韻》秦尸佼爲商君師,著書。  又三尸,神名。 《正字通》本作𡰣,俗作尸。 《廣韻》《正韻》申之切《集韻》《韻會》升脂切,𠀤音施。 《說文》終主也,从尸死,會意。 《禮·曲禮》在牀曰屍,在棺曰柩。 《左傳·文三年》秦伯濟河焚舟,封殽屍而還。 《正字通》古尸作屍。 《易·師卦》弟子輿屍,《石經》省作尸。尸屍通用,但祭祀之尸不可借用屍字。互詳尸字註。屍字从尸从𣦸作。

『害』

《唐韻》何蓋切《集韻》《正韻》下蓋切《韻會》合蓋切,𠀤孩去聲。 《說文》傷也。从宀从口。言从家起也。丯聲。 《徐曰》禍嘗起於家,生於忽微,故害从宀。 《增韻》利,害之對。  又殘也,禍也。 《易·謙卦》鬼神害盈而福謙。 《繫辭》損以遠害,益以興利。  又《周語》先王非務武也,勤恤民隱,而除其害也。  又妨也。 《左傳·桓六年》謂其三時不害,而民和年豐也。  又要害。 《戰國策》秦之號令賞罰地形利害,天下弗如也。 《史記·秦始皇本紀》北收要害之郡。  又忌也。 《史記·燕世家》燕昭王使樂毅約趙楚伐齊,諸侯害齊湣王驕暴,皆許之。 《註》害猶言患之也。  又《屈原·列傳》上官大夫與之同列爭寵,而心害其能。  又《集韻》《類篇》𠀤何割切,音曷。何也。 《爾雅·釋言》盍也。 《註》盍,何不也。或作害,與曷盍通。 《詩·周南》害澣害否。 《註》害,何也。 《書·大誥》王害不違卜。 《註》害作曷。  又叶古詣切,音係。 《詩·邶風》願言思子,不瑕有害。叶上逝。  又《賈誼·旱雲賦》𤱶畝枯槁而失澤兮,壞石相聚而爲害。叶下涕。 《前漢·眭兩夏侯京翼李敘傳》疑殆匪闕,違衆忤世。淺爲悔尤,深作敦害。 俗作害。害字丯聲,俗从丰作。

『政』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之盛切,音正。 《說文》正也。 《釋名》政,正也,下所取正也。 《易·賁卦》君子以明庶政。 《書·舜典》以齊七政。 《傳》日月五星各異政。  又《洪範》農用八政。 《疏》食爲八政之首,故以農言之。 《周禮·天官·大宰》建邦之六典,四曰政典,以平邦國,以正百官,以均萬民。 《左傳·桓二年》政以正民。  又《禮·王制》五十不從力政。 《註》力政,城道之役也。  又姓。 《廣韻》出姓苑。  又《集韻》《韻會》𠀤諸盈切,音征。賦也。通作征。 《周禮·地官·均人》掌均地政。 《註》政,讀爲征。地政謂地守地職之稅也。 《說文》从攴作政。政字原从攴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