扳着手指就可以数清楚。
唐 韩愈《忆昨行和张十一》:“自期殒命在春序,屈指数日怜婴孩。”
扳着手指即可数清。形容数量少。唐.韩愈《忆昨行和张十一》:“自期殒命在春序,屈指数日怜婴孩。”梁启超《变法通议.学校余论》:“军兴以前,中国之学堂,惟有同文馆、广方言馆等所在屈指可数。”茅盾《子夜》二:“不!我还是要干下去的,中国民族工业就只剩下屈指可数的几项了!”也形容众人中的少数突出的。宋.欧阳修《集古录跋尾.唐安公美政颂》:“书之盛,莫盛于唐;书之废,莫废于今……盖武夫、悍将暨楷书手辈,字皆可爱。今文儒之盛,其书屈指可数者,无三四人。” 偏正 扳一扳手指头,就可以数清。形容数量很少。语本唐·韩愈《忆昨行和张十一》:“自期殒命在春序,屈指数日怜婴孩。”宋·欧阳修《集古录跋尾·唐安公美政颂》:“今文儒之盛,其书~者,无三四人。”→寥寥无几 ?不可胜数 恒河沙数。也作“屈指而数”。
使弯曲,与“伸”相对:~曲(qū)。~折。~膝。~伸(弯曲和伸直,引申为失意和得意)。首~一指。卑躬~膝。 低头,降服:~服。~从。威武不~。 冤枉,叫人不痛快:冤~。委~。~辱。~才。~就(受委屈而担任某种职务,常用于请人任职的客套话)。~驾。~己待人。 理亏:~心(亏心,昧心)。理~词穷。 姓。
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手~。巨~(大拇指)。~甲。~纹。~印。屈~可数。 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下了三~雨。 (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着。~画。~南针。~手画脚。 点明,告知:~导。~引。~正。~责。~控(指名控告)。~摘。~挥。~日可待。 直立,竖起:令人发(fà)~(形容极为愤怒)。 意向针对:~标。~定。 古同“旨”,意义,目的。
允许:许~。认~。宁~。 能够:~见。~能。~以。不~思议。 值得,认为:~怜。~悲。~亲。~观。~贵。~歌~泣。 适合:~身。~口。~体。 尽,满:~劲儿干。 大约:年~二十。“潭中鱼~百许头”。 表示转折,与“可是”、“但”相同。 表示强调:他~好了。 用在反问句里加强反问语气:都这么说,~谁见过呢? 用在疑问句里加强疑问语气:这件事他~同意? 姓。
〔~汗(hán)〕中国古代鲜卑、突厥、回纥、蒙古等族君主的称号。
《廣韻》區勿切《集韻》《韻會》《正韻》曲勿切,𠀤音詘。 《說文》無㞑也。从㞑出聲。 又曲也,請也。 又《增韻》鬱也,軋也。 《正字通》凡曲而不伸者,皆曰屈。 《易·繫辭》尺蠖之屈,以求信也。 《孟子》威武不能屈。 又作絀。 《荀子·非相篇》緩急羸絀。 《註》猶屈伸也。 又通作詘。 《史記·晏嬰傳》詘於不知已,而信於知己。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渠勿切,音掘。竭也,盡也。 《前漢·食貨志》賈誼曰:用之無度,則物力必屈。與詘絀𠀤通。 又與倔通。倔彊,梗戾貌。 《史記·陸賈傳》乃欲以新造未集之越,屈彊於此。 《師古曰》不柔服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九勿切,音𠜾。地名。晉公子夷吾所居,出良馬。在今河東縣。 《左傳·僖二年》屈產之乗。 又姓。楚公族屈原,楚大夫屈宜申。 又屈侯,複姓。 又大屈,弓名。 《左傳·昭七年》楚靈王享公於新臺,好以大屈,旣而悔,公反之。 又《廣韻》九月切《集韻》《類篇》丘月切,𠀤音闕。 《歐陽修·程文𥳑墓銘》不學而剛,有摧必折。毅毅程公,其剛不屈。 又與絀通。 《禮·玉藻》君命屈狄。 《註》狄,翟也。后夫人之服,刻雉爲五采,子男之妻,受王后之命者,刻繒不畫,故曰屈狄。 《周禮》作闕翟。 又叶居詣切,音計。 《曹植·王陵贊》從漢有功,少文任氣。高后封呂,直而不屈。
『指』《唐韻》職雉切《集韻》《韻會》軫視切,𠀤音旨。 《說文》手指也。 《易·說卦》艮爲指。 《疏》取其執止物也。 《左傳·宣四年》子公之食指動。 《疏》一巨指,二食指,三將指,四無名指,五小指。 又《定十四年》以戈擊闔廬傷將指。 《註》足,大指也。言其將領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爲長。故足以大指爲將,手以中指爲將。 又《廣韻》斥也。 《易·繫辭》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疏》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 又示也。 《禮·玉藻》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 《前漢·蕭何傳》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 《註》指示者,以手指示之。 又《增韻》指麾也。 《禮·曲禮》六十曰耆指使。 《註》指事使人也。 《前漢·賈誼傳》頤指如意。 《註》但動頤指麾,則所欲皆如意。 又直指,官名。 《前漢·武帝紀》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衣繡衣,杖斧,分部,逐捕羣盜。 又與旨恉通。意向也。 《書·盤庚》王播告之修,不匿厥指。 《前漢·孔光傳》不希指苟合。 《註》希望天子之旨意也。 又歸趣也。 《孟子》言近而指遠者,善言也。 《前漢·河閒獻王傳》文約指明。 《註》指,謂義之所趨,若人以手指物也。 又美也。 《荀子·大略篇》不時宜,不敬交,不驩欣,雖指非禮也。 《集韻》或从月作脂。
『可』《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𠀤音坷。 《說文》肯也。 《廣韻》許可也。 《韻會》可者,否之對。 《書·堯典》囂訟可乎。 《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又僅可,未足之辭。 《論語》子曰:可也𥳑。 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 《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又所也。 《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 《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又姓。 《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 《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 《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又叶孔五切,音苦。 《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又叶口箇切,軻去聲。 《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又《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又讀作何。 《石鼓文》其魚隹可。 《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唐韻》《集韻》《韻會》𠀤居月切,音蕨。 《說文》發石也。从厂,欮聲。 《玉篇》短也。 《爾雅·釋言》其也。 《周禮·地官·鄕大夫之職》厥明。 《註》其也。 又《前漢·諸侯王表》漢諸侯王厥角稽首。 《註》應劭曰:厥者,頓也。角者,頟角也。 又姓。 《韻會》京兆人,漢賜衡山王妾厥氏。 又《韻會》九勿切,音𠜾。突厥世居金山,工於鐵作,金山狀如兜鍪。俗呼兜鍪爲突厥,因爲國號。 《唐韻》古俄切《集韻》《韻會》《正韻》居何切,𠀤音柯。 《說文》詠也。 《徐曰》長引其聲以詠也。 《釋名》人聲曰歌。歌者,柯也。以聲吟詠上下,如草木有柯葉也。 《揚子·方言》兗冀言歌,聲如柯。 《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 《正義曰》直言不足以申意,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 《禮·樂記》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 《又》歌之爲言也,長言之也。言之不足,故長言之。 又曲合樂也。 《詩·魏風》我歌且謠。 《傳》曲合樂曰歌,徒歌曰謠。 《疏》正義曰:謠旣徒歌,則歌不徒矣,故曰曲合樂曰歌。歌謠對文如此,散則歌爲總名,未必合樂也。 又《韓詩·章句》有章曲曰歌,無曰謠。 又《古樂府註》齊歌曰謳,吳歌曰歈,楚歌曰豔。奏樂曰登歌,曰升歌。 又鐘名。 《左傳·襄十一年》鄭人賂晉侯歌鐘二肆,晉侯以樂之半賜魏絳。 又山名。 《廣輿記》歌山,在廣西平樂府富川縣。 又朝歌,地名,紂所都也。漢爲縣,屬河內郡。見《前漢·地理志》。 又叶古賀切,音過。 《左貴𡣕·晉元后誄》內敷隂敎,外毗陽化。綢繆庶政,密勿夙夜。恩從風翔,澤隨雨播。中外禔福,遐邇詠歌。說見《顏氏·刊謬正俗》。 又叶居之切,音姬。 《屈原·遠遊》張樂咸池奏承雲兮,二女御九韶,歌,使湘靈鼓瑟兮,令海若舞馮夷。 又叶斤於切,音居。 《柳宗元·饒娥𥓓辭》鄱民哀號,或以頌歌。齊女色憂,傷槐罷誅。 《說文》或作謌。 《集韻》或作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