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言得鱼忘荃。蹄,兔罝。语出《庄子·外物》:“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
语出《庄子·外物》:“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
同“得鱼忘荃”。宋 姜夔《白石道人诗说》:“后之贤者,有如以水投水者乎?有如得兔忘蹄者乎?” 连动 蹄,一种狩猎工具。比喻事情成功后就忘记了赖以成功的条件。语本《庄子·外物》:“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宋·姜夔《白石道人诗说》:“后之贤者,有如以水投水者乎?有如~者乎?”△贬义。用于描写忘本。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满意:~意。扬扬自~。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必须,须要:可~注意。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的连接补语,表示效果或程度:跑~快。香~很。
哺乳动物,耳长,尾短,上唇中间裂开,后肢较长,跑得快:~子。~脱(迅速地逃走)。~毫笔。~起鹘落(“鹘”,打猎用的猛禽。兔子才起来而鹘已经扑下去,喻动作敏捷。亦喻作书画或写文章下笔迅捷)。 古称娈童(指被当作女性玩弄的美貌男子)。
不记得,遗漏:~记。~却。~怀。~我。~情。~乎所以。
马、牛、猪等生在趾端的保护物,亦指有角质保护物的脚:~子。~筋。
《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𠀤音德。 《說文》行有所得也。 《玉篇》獲也。 《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又賦受亦曰得。 《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 《禮·曲禮》臨財毋苟得。 《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 《孟子》求則得之。 又貪也。 《論語》戒之在得。 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 《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 《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又叶都木切,音篤。 《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 《集韻》或作㝶。
『兔』《唐韻》湯故切《集韻》《韻會》《正韻》土故切,𠀤吐去聲。 《說文》獸名。象踞後其尾。 《禮·曲禮》兔曰明視。 《韻會》歐陽氏曰:兔从免字加一點。俗作兎,非。陸佃云:兔,吐也。明月之精,視月而生,故曰明視。咀嚼者九竅而胎生,獨兔八竅五月而吐子。 《王充·論衡》兔舐毫而孕,及其生子,從口而出。 又《正韻》亦作菟。 《前漢·賈誼傳》搏畜菟。 《嚴延年傳》韓盧取菟。
『忘』《集韻》《韻會》武方切《正韻》無方切,𠀤音亡。 《說文》不識也。 《增韻》忽也。 又遺也。 《書·微子之命》予嘉乃德,曰篤不忘。謂不遺也。 又《儀禮·士冠禮》壽考不忘。 《註》長有令名,不忽然而遽盡也。 又善忘,病也。 《莊子·達生篇》氣下而不上,則使人善忘。 又坐忘,無思慮也。 《莊子·大宗師》回坐忘。 又《廣韻》《正韻》巫放切《集韻》《韻會》無放切,𠀤音妄。 《韻會》棄忘也。 《增韻》遺忘也。 《周禮·地官·司刺》三宥,一曰遺忘。 又志不在也。 《左傳·隱七年》鄭伯盟,歃如忘。 《註》志不在于歃血也。 又《韓愈·別竇司直詩》中盤進橙栗,投擲傾脯醬。歡窮悲心生,婉戀不能忘。 《說文》从心从亡。會意。
『蹄』《廣韻》杜奚切《集韻》《韻會》田黎切《正韻》杜兮切,𠀤音題。 《釋名》蹄,底也。 《羣經音辨》獸足也。 《易·說卦》爲薄蹄。 《儀禮·士喪禮》其實特豚,四鬄去蹄。 《穀梁傳·昭八年》馬侯蹄。 又《集韻》大計切,音弟。踶或作蹄,躗也。 《羣經音辨》足相躗曰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