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寸思尺


   得:取得,获得。得了一寸,还想再进一尺。比喻贪得无厌。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dé cùn sī chǐ
成语注音 ㄉㄜˊ ㄘㄨㄣˋ ㄙ ㄔˇ
成语简拼 dcsc
感情色彩 贬义
常用程度 一般
产生年代 近代
成语英文 Give him an inch and he'll take a mile.
成语结构  连动式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得:取得,获得。得了一寸,还想再进一尺。比喻贪得无厌。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清史稿·食货志》:“小民惟利是图,往往得寸思尺。”


成语典故

见“得寸进尺”。《清史稿》卷123:“小民惟利是图,往往~。”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满意:~意。扬扬自~。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必须,须要:可~注意。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的连接补语,表示效果或程度:跑~快。香~很。

中国市制长度单位,一尺的十分之一:尺~。 短小:~土。~阴(日影移动一寸的时间)。~心。~步难行。 姓。

想,考虑,动脑筋:~想(a.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b.想法,念头;c.思量)。~忖。~索。~维。沉~。寻~。见异~迁。 想念,挂念:~念。~恋。相~。 想法:~绪。~致(新颖独到的构思、意趣)。构~。 姓。

〔于~〕多胡须的样子,如“自捋颔下,则~~者如故矣”。

中国市制长度单位(亦称“市尺”。一尺等于十寸。西汉时一尺等于0.231米,今三尺等于一米):~素(a.一尺长的白绢,借指小画幅;b.书信)。~短寸长。~牍。 量长度的器具:竹~。 像尺的东西:铁~。仿~。戒~。 形容微少或短小:~布。咫~天涯。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的“2”。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得』

《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𠀤音德。 《說文》行有所得也。 《玉篇》獲也。 《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又賦受亦曰得。 《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 《禮·曲禮》臨財毋苟得。 《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 《孟子》求則得之。  又貪也。 《論語》戒之在得。  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 《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 《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又叶都木切,音篤。 《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 《集韻》或作㝶。

『寸』

《唐韻》《集韻》倉困切《韻會》《正韻》村困切,𠀤村去聲。 《說文》十分也,人手卻一寸,動𧖴謂之寸口。从又从一。 《徐曰》一者,記手腕下一寸。此指事也。 《家語》布指知寸。 《前漢·律歷志》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一黍爲分,十分爲寸,十寸爲一尺。  又寸者,忖也,有法度可忖也。凡法度字皆从寸。  又姓。 《正字通》明嘉靖中梓潼令寸居敬。  又叶徒玩切,音叚。 《庾信·喜晴應詔詩》伏泉遠習坎,隂風已回巽。桐枝長舊圍,蒲節抽新寸。叶上建傳堰獻。楊愼曰:巽音蒜,寸音斷,或曰建傳堰獻在今霰韻,古音霰翰諫三韻通。

『思』

《廣韻》息兹切《集韻》《韻會》新兹切《正韻》息移切,𠀤音司。 《說文》睿也。 《書·洪範》思曰睿。 《六書總要》念也,慮也,繹理爲思。  又願也。 《詩·大雅》思皇多士。 《箋》願也。 《正義曰》以意之所思,必情之所願也。  又語巳辭。 《詩·周南》不可泳思。  又《大雅》神之格思。  又語起辭。 《詩·大雅》思齊太任。  又《魯頌》思樂泮水。  又《諡法》謀慮不愆曰思。  又州名。楚黔中地,唐置思州,以思邛水得名。  又姓。以諡爲氏,明有思志道。  又《廣韻》《集韻》《類篇》《韻會》𠀤相吏切,音四。 《揚雄·甘泉賦》儲精垂思。  又悲也。 《詩·小雅》䑕思泣血。 《註》思,去聲,䑕思,哀以思。言悲也。  又《書·堯典》欽明文思。 《註》道德純備謂之思。 《音義》思,息嗣反。  又如字。  又叶相居切,音須。 《徐幹·室思詩》妾身雖在遠,豈違君須臾。旣厚不中薄,想君時見思。  又叶桑才切,音腮。多鬚貌。 《左傳·宣二年》宋城者謳曰:于思于思,棄甲復來。  又念也。 《易·咸卦》憧憧往來,朋從爾思。 《詩·邶風》莫往莫來,悠悠我思。 《說文》从心囟聲。囟頂門骨空,自囟至心,如絲相貫不絕。

『尺』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昌石切,音赤。 《說文》十寸也。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十寸爲尺,規矩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識也。周制:寸尺咫尋常仞,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 《家語》布指知尺,舒肱知尋。 《前漢·律歷志》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一黍爲分,十分爲寸,十寸爲尺。 《蔡邕·獨斷》夏十寸爲尺,殷九寸爲尺,周八寸爲尺。 《周禮·司市》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  又大尺曰施。 《管子·地員篇》其施五尺。 《註》施音遺,大尺之名。  又《小爾雅》五尺謂之墨。 《周語》不過墨丈尋常之閒。 《註》五尺爲墨,倍墨爲丈。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其名爲墨,則墨者工師之五尺也。  又《唐輦下歲時記》二月朔日爲中和節,賜大臣戚里尺,謂之裁度民閒。  又法三尺,謂以三尺竹𥳑書寫法律,故俗謂舞文爲弁髦三尺。今以三尺爲𠛬具,非也。  又叶昌約切,音綽。 《詩·魯頌》是尋是尺。叶下作若。 《韻會》通作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