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原谅。从情理上说;有可以原谅的地方。
南朝 宋 范晔《后汉书 霍谞传》:“光之所至,情既可原,守阙连年而终不见理。”
谓按情理或情节来看,尚有可原谅之处。《后汉书.霍谞传》:“光之所坐,情既可原,守阙连年,而终不见理。”唐.陆贽《加王武俊李抱真官封并招谕朱滔诏》:“朕以罪不相及,情有可原,待以如初之诚,广其自新之路。”明.焦竑《玉堂丛语.调护》:“往来书信礼意,虽于律法有碍,但因畏罪避恶,多不得已,情有可原。”鲁迅《彷徨.肥皂》:“我最恨的就是那些剪了头发的女学生,我简直说,军人土匪倒还情有可原,搅乱天下的就是她们,应该很严的办一办。” 主谓 指某些小的错误,在情理上可以被宽恕、谅解。语本《后汉书·霍谞传》:“光之所坐,情既可原,守阙连年,而终不见理。”刘彦林《春风得意》:“厂长刚上任,对厂里的生产不放心,先关心一下生产也是~。等过些日子再安排他的生活,还不是一样吗?”△用于原谅小错方面。?罪不可赦情理难容 责无旁贷
外界事物所引起的喜、怒、爱、憎、哀、惧等心理状态:感~。~绪。~怀。~操。~谊。~义。~致。~趣。~韵。性~。~愫(真情实意)。~投意合。~景交融。 专指男女相爱的心理状态及有关的事物:爱~。~人。~书。~侣。~诗。殉~。~窦初开(形容少女初懂爱情)。 对异性的欲望,性欲:~欲。发~期。 私意:~面。说~。 状况:实~。事~。国~。~形。~势。~节。
存在:~关。~方(得法)。~案可稽。~备无患。~目共睹。 表示所属:他~一本书。 表示发生、出现:~病。情况~变化。 表示估量或比较:水~一丈多深。 表示大、多:~学问。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劳。~请。 无定指,与“某”相近:~一天。 词缀,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夏。~宋一代。
同“又”,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
允许:许~。认~。宁~。 能够:~见。~能。~以。不~思议。 值得,认为:~怜。~悲。~亲。~观。~贵。~歌~泣。 适合:~身。~口。~体。 尽,满:~劲儿干。 大约:年~二十。“潭中鱼~百许头”。 表示转折,与“可是”、“但”相同。 表示强调:他~好了。 用在反问句里加强反问语气:都这么说,~谁见过呢? 用在疑问句里加强疑问语气:这件事他~同意? 姓。
〔~汗(hán)〕中国古代鲜卑、突厥、回纥、蒙古等族君主的称号。
最初的,开始的:~本。~告。~稿。~籍。~理。~料。~色。~始。~著。 本来:~样。~型。~址。~主。 谅解,宽容:~宥。~谅。 宽广平坦的地方:~野。平~。 同“塬”。
《唐韻》疾盈切《集韻》《韻會》《正韻》慈盈切,𠀤音晴。性之動也。从心靑聲。 《董仲舒曰》人欲之謂情。 《詩序》六情靜于中,百物盪于外。 《白虎通》喜,怒,哀,樂,愛,惡,謂六情。 《禮·禮運》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弗學而能。 又情,實也。 《論語》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 又叶慈良切,音牆。 《韓愈·贈張籍詩》閉門讀書史,淸風𥦬戸凉。日念子來游,子豈知我情。 《朱子曰》古人制字,先制得心字,性與情皆从心。性卽心之理,情卽心之用。
『有』《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𠀤音友。 《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 《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又《玉篇》不無也。 《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又《詩·商頌》奄有九有。 《傳》九有,九州也。 又《左傳·桓三年》有年。 《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又姓。 《論語》有子。 《註》孔子弟子有若。 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 《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 《詩·邶風》不日有曀。 《註》有,又也。 又《韻補》叶羽軌切。 《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又叶演女切。 《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
『可』《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𠀤音坷。 《說文》肯也。 《廣韻》許可也。 《韻會》可者,否之對。 《書·堯典》囂訟可乎。 《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又僅可,未足之辭。 《論語》子曰:可也𥳑。 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 《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又所也。 《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 《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又姓。 《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 《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 《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又叶孔五切,音苦。 《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又叶口箇切,軻去聲。 《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又《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又讀作何。 《石鼓文》其魚隹可。 《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唐韻》《集韻》《韻會》𠀤居月切,音蕨。 《說文》發石也。从厂,欮聲。 《玉篇》短也。 《爾雅·釋言》其也。 《周禮·地官·鄕大夫之職》厥明。 《註》其也。 又《前漢·諸侯王表》漢諸侯王厥角稽首。 《註》應劭曰:厥者,頓也。角者,頟角也。 又姓。 《韻會》京兆人,漢賜衡山王妾厥氏。 又《韻會》九勿切,音𠜾。突厥世居金山,工於鐵作,金山狀如兜鍪。俗呼兜鍪爲突厥,因爲國號。 《唐韻》古俄切《集韻》《韻會》《正韻》居何切,𠀤音柯。 《說文》詠也。 《徐曰》長引其聲以詠也。 《釋名》人聲曰歌。歌者,柯也。以聲吟詠上下,如草木有柯葉也。 《揚子·方言》兗冀言歌,聲如柯。 《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 《正義曰》直言不足以申意,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 《禮·樂記》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 《又》歌之爲言也,長言之也。言之不足,故長言之。 又曲合樂也。 《詩·魏風》我歌且謠。 《傳》曲合樂曰歌,徒歌曰謠。 《疏》正義曰:謠旣徒歌,則歌不徒矣,故曰曲合樂曰歌。歌謠對文如此,散則歌爲總名,未必合樂也。 又《韓詩·章句》有章曲曰歌,無曰謠。 又《古樂府註》齊歌曰謳,吳歌曰歈,楚歌曰豔。奏樂曰登歌,曰升歌。 又鐘名。 《左傳·襄十一年》鄭人賂晉侯歌鐘二肆,晉侯以樂之半賜魏絳。 又山名。 《廣輿記》歌山,在廣西平樂府富川縣。 又朝歌,地名,紂所都也。漢爲縣,屬河內郡。見《前漢·地理志》。 又叶古賀切,音過。 《左貴𡣕·晉元后誄》內敷隂敎,外毗陽化。綢繆庶政,密勿夙夜。恩從風翔,澤隨雨播。中外禔福,遐邇詠歌。說見《顏氏·刊謬正俗》。 又叶居之切,音姬。 《屈原·遠遊》張樂咸池奏承雲兮,二女御九韶,歌,使湘靈鼓瑟兮,令海若舞馮夷。 又叶斤於切,音居。 《柳宗元·饒娥𥓓辭》鄱民哀號,或以頌歌。齊女色憂,傷槐罷誅。 《說文》或作謌。 《集韻》或作𡃭。
『原』《唐韻》《集韻》《韻會》𠀤愚袁切,音元。 《說文》高平曰原,人所登。 《爾雅·釋地》大野曰平,廣平曰原。 《周禮·地官·大司徒》辨其山林澤墳衍原隰之名物。 《禮·月令》孟夏,令野虞出行田原,爲天子勞農。 又《前漢·食貨志》農漁商賈四者,衣食之原。 《董仲舒傳》道之大,原出於天。 《司馬相如傳》爾陿游原。 《註》孟康曰:原,本也。 又《爾雅·釋言》原,再也。 《疏》重再也。 《易·比卦》原筮元永貞。 《朱傳》必再筮,自審有元善長永正固之德。 《禮·文王世子》命膳宰曰:末有原。 《註》末,勿也。謂所食之餘,不可再進也。 《前漢·禮樂志》以沛宮爲原廟。 《註》師古曰:原,重也。言已立正廟,更重立也。 又《韻會》推原也。 《易·繫辭》原始要終。 《前漢·薛宣傳》原心定罪。 《註》師古曰:原,謂尋其本也。 《管子·戒篇》春出,原農事之不本者,謂之遊。 《註》原,察也。 又宥罪曰原。 《晉書·潘岳傳》會詔原之。 又通作源。 《前漢·食貨志》猶塞川原爲潢洿也。 《註》師古曰:原,謂水泉之本也。 又姓。 《廣韻》孔子弟子有原憲。 《前漢·趙廣漢傳》潁川大姓原褚。 《註》原褚,二姓也。 又州名。 《韻會》漢高平縣,魏爲鎮州,又攺原州。 又《韻補》叶虞雲切。 《史記·敘傳》懷王客死,蘭咎屈原。好諛信讒,楚幷于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