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国:为国家的利益而牺牲生命。为了国家而献出生命。
北魏·杨衒兺《洛阳伽蓝记·追光寺》:“既见义忘家,捐生殉国,永言忠烈何日忘之!”
连动 为了国家的利益甘愿奉献自己的生命。《新编五代史平话·晋史》:“都排阵使苻彦卿曰:‘就使束手就擒,莫若~。’”△褒义。多用于表示为国献身的高尚情操。 →以身许国 捐躯报国 ?贪生舍义。也作“捐身徇义”、“捐生殉国”。
舍弃,抛弃:~弃。~生。~躯。 献助:~资。~献。~助。募~。 旧时献钱得官职:~官。~纳。 赋税的一种:车~。房~。
古代用人或物随葬:~葬。 为某种目的而牺牲生命:~国。~节。~难(nàn )。~情。~职。~道(指为坚持某种信仰或理论而牺牲自己的生命)。
有土地、人民、主权的政体(古代指诸侯所受封的地域):~家。~土。~体( ➊ 国家的性质; ➋ 国家的体面)。~号。~度(指国家)。~策。~情。~法。~力。~防。~威。~宝(➊ 国家的宝物;➋ 喻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人)。~格。~魂。~是(国家大计,如“共商~是”)。 特指中国的:~产。~货。~粹。~乐(yuè ㄩㄝˋ)。~药。 姓。
《唐韻》與專切《集韻》《韻會》余專切,𠀤音沿。 《說文》弃也。 《前漢·竇嬰傳》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無所恨。 又《增韻》除去也,損也。 《史記·吳起傳》捐不急之官。 又病死曰捐瘠。 《列子·楊朱篇》生相憐,死相捐。 又《正韻》于權切,音員。義同。 又叶于倫切,音筠。 《陸雲詩》靑雲方乗,芳餌可捐。達觀在一,萬物自賔。
『殉』《廣韻》辭閏切《集韻》徐閏切《韻會》《正韻》松閏切,𠀤音徇。 《玉篇》用人送死也。 《禮·檀弓》子亢曰:以殉葬,非禮也。 《左傳·文六年》秦伯任好卒,以子車氏之三子爲殉。國人哀之,爲之賦《黃鳥》。 又營也,求也。 《書·伊訓》殉于貨色。 《傳》殉,求也。正義曰:殉者,心循其事,是貪求之意,故爲求。 《前漢·李陵傳》殉國家之急。 《註》師古曰:殉,營也。一曰從也。 又《班固·幽通賦》豈余身之足殉兮,違世業之可懷。 《項岱註》亦訓營。 又凡以身從物皆曰殉。 《莊子·騈拇篇》小人則以身殉利,士則以身殉名,天下盡殉也。彼所殉仁義也,則俗謂之君子。所殉貨財也,則俗謂之小人。 又《集韻》松倫切,音旬。義同。 《書·伊訓》殉于貨色。徐邈讀。 又《集韻》余絹切,音蝝。義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