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治理;安:使安定;这里指使人民各安其业的意思。治理国家;使百姓安定。
东汉 班固《汉书 食货志上》:“财者,帝王所以聚人守位,养成群生,奉顺天德,治国安民之本也。”
谓治理国家,使人民安定。《汉书.食货志上》:“财者,帝王所以聚人守位,养成群生,奉顺天德,治国安民之本也。”《金史.世宗纪上》:“卿每奏皆常事,凡治国安民及朝政不便于民者,未尝及也。”明.无名氏《闹钟馗》二折:“钟馗,你有何治国安民之法。” 并列 治理国家,使人民安居乐业。《汉书·食货志上》:“财者,帝王所以聚人守位,养成群生,奉顺天德,~之本也。”△褒义。多用于从政或抱负方面 →治国安邦 ?祸国殃民
管理,处理:~理。~家。~丧。~标。~本。~国安邦。自~。统~(a.管理;b.分配)。 整理:~河。~水。 惩办:~罪。处(chǔ)~。 医疗:~病。~疗。医~。 消灭农作物的病虫害:~蝗。~蚜虫。 从事研究:~学。~史。 安定:~世。~安(社会的秩序)。天下大~。 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府~。~所。 姓。
有土地、人民、主权的政体(古代指诸侯所受封的地域):~家。~土。~体( ➊ 国家的性质; ➋ 国家的体面)。~号。~度(指国家)。~策。~情。~法。~力。~防。~威。~宝(➊ 国家的宝物;➋ 喻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人)。~格。~魂。~是(国家大计,如“共商~是”)。 特指中国的:~产。~货。~粹。~乐(yuè ㄩㄝˋ)。~药。 姓。
平静,稳定:~定。~心。~宁。~稳。~闲。~身立命。~邦定国。 使平静,使安定(多指心情):~民。~慰。~抚。 对生活工作等感觉满足合适:心~。~之若素(遇到不顺利情况或反常现象像平常一样对待,毫不在意)。 没有危险,不受威协:平~。转危为~。 装设:~置。~家立业。 存着,怀着(某种念头,多指不好的):他~的什么心? 疑问词,哪里:~能如此? 姓。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主。~国。~法。公~(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具有国籍的人)。 指人或人群:居~。~族。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间。~歌。~谚。~风。~情。 某族的人:汉~。回~。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渔~。 非军事的:~品。~航。 同“苠”。
《唐韻》直之切《集韻》《韻會》澄之切《正韻》陳知切,𠀤音持。水名。 《說文》水,出東萊曲城陽丘山,南入海。 又水,出泰山。 《前漢·地理志》泰山郡南武陽冠石山,治水所出,南至下邳入泗。 又《集韻》湯來切,音胎。水名。水出鴈門郡。 《前漢·地理志》鴈門郡隂館累頭山,治水所出,東至泉州入海。 又理也。 《周禮·天官》大宰以九職任萬民,七日嬪婦,化治絲枲。 又盈之切,音怡。義同。 又《廣韻》《集韻》《韻會》直利切《正韻》直意切,𠀤音穉。亦理也。 《荀子·修身篇》少而理曰治。 又𥳑習也。 《周禮·春官·大宗伯》治其大禮。 又校也。 《戰國策》皆無敢與趙治。 又有所求乞也。 《周禮·地官·旅師》凡新甿之治,皆聽之。 又監督也。 《周禮·地官·鄕師》用役則帥其民而至,遂治之。 又聽獄之成辭亦曰治。 《周禮·秋官·方士》凡都家之士所上治,則主之。 《註》所上治,謂獄訟之小事,不附罪者也。 又才多亦曰治。 《左傳·莊九年》鮑叔曰:管夷吾治于高傒,使相可也。 《註》言管仲治理政事之才多于敬仲。 又道家靜室曰治。 《六朝詩話》送謝靈運於杜治,猶今之宮觀也。 又所都之處曰治。 《前漢·田儋傳》更王膠東,治卽墨。 《註》治,謂都之也。 又州郡所駐曰治,如蜀刺史曰治成都,揚刺史曰治會稽。 《毛氏韻增》治字本平聲,脩治字借爲去聲,經典釋文治字平聲皆無音,假借治道平治字,𠀤直吏切。 《集韻》治古作乿。註詳水部五畫。
『安』《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於寒切,案平聲。 《說文》靜也,从女,在宀下。 《廣韻》徐也,止也。 《書·堯典》欽明文思安安。 《註》安安,自然性之也。 《益稷》安汝止。 《註》謂止於至善也。 又寧也,定也。 《書·臯陶謨》在知人,在安民。 《齊語》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 又危之對也。 《前漢·賈誼傳》置之安處則安,置之危處則危。 又佚樂也。 《禮·表記》君子莊敬日强,安肆日偸。 《左傳·僖二十三年》懷與安實敗名。 又《諡法》和好不爭曰安。 又何也。 《禮·檀弓》吾將安仰。 《楚辭·天問》九天之際,安放安屬。 又與焉同。 《正字通》安之於焉,猶何之於曷,音別義通。 又姓。 《風俗通》漢太守安成,唐安金藏。 又安期,安平,俱複姓。 又州名,春秋時鄖國,漢屬江夏郡,宋改爲安州。 又叶烏前切,音煙。 《詩·大雅》執訊連連,攸馘安安。 又叶於眞切,音因。 《蘇軾·李仲蒙哀辭》矯矯犖犖,自貴珍兮。欺世幻俗。內弗安兮。
『民』《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彌鄰切,音泯。 《說文》衆萌也。言萌而無識也。 《易·師卦》君子以容民畜衆。 《書·咸有一德》后非民罔使,民非后罔治。 《禮·緇衣》民以君爲心,君以民爲體。 又四民。 《穀梁傳·成元年》古者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 《註》德能居位曰士,辟土植穀曰農,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通財貨曰商。 又司民,星名。 《周禮·秋官·司民》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于王。 《註》司民,軒轅角也。 《釋文》軒轅十七星,如龍形,有兩角,角有大民、小民。 又官名。 《周禮·秋官·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以上,皆書於版。 又民曹,漢官名。 《後漢·百官志》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 《註》《蔡質·漢舊儀》曰:典膳治功作,監池、苑囿、盜賊事。 又民部,今戸部也。 《文獻通考》漢置尚書郞四人,其一人主財帛委輸。至魏文帝,置度支尚書寺,專掌軍國支計。吳有戸部,晉有度支,皆主筭也。後周置大司徒卿一人,如《周禮》之制,隋初有度支尚書,則幷後周民部之職。開皇二年,改度支爲民部。永徽初,改民部爲戸部。 又北方有比肩民,見《爾雅·釋地》。南方有裸民,見《呂氏春秋》。 又白民國,白身,背有角,乗之壽二千歲。羽民國,其民皆生羽毛。卵民國,其民皆生卵。毛民國,其民皆生毛。 又有勞民、搖民、壎民、盈民、臷民、蜮民諸國,𠀤見《山海經》。 又鶴民國,人長三寸,日行千里,見《窮神祕苑》。 又姓,見《姓苑》。 又叶鄰知切,音離。 《夏禹襄陵操》洪水滔天,下民愁悲。上帝愈咨,三過吾門不入。父子道衰,嗟嗟不欲煩下民。 又叶彌延切,音眠。 《楊方·合歡詩》齊彼蛩蛩獸,舉動不相捐。生有同穴好,死成倂棺民。 《六書略》民,象俯首力作之形。○按民字之義非一。有總言人者,《詩》天生蒸民,厥初生民。是也。有對君而言者,《書》民惟邦本。是也。有別於在位而言者,《詩》宜民宜人。註:人謂臣,民謂衆庶。是也。有對幽而言者,《論語》務民之義,《左傳》先成民而後致力于神。是也。有對已而言者,《詩》民莫不穀,我獨于罹。是也。有對農而言者,《漢·食貨志》粟甚貴傷民,甚賤傷農。是也。况四民兼士農工商,豈力田始稱民乎。《六書略》之說穿鑿,不可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