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阿贵


   法:法律。阿:偏袒;讨好。指法律不偏袒有权势富贵的人。意思是秉公执法;不畏权贵。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fǎ bù ē guì
成语注音 ㄈㄚˇ ㄅㄨˋ ㄜ ㄍㄨㄟˋ
成语正音 “阿”,不能读作“ā”。
成语简拼 fbeg
感情色彩 中性
常用程度 常用
产生年代 古代
成语繁体 灋不阿貴
成语英文 The law does not bend before the powerful.
成语结构  主谓式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法:法律。阿:偏袒;讨好。指法律不偏袒有权势富贵的人。意思是秉公执法;不畏权贵。




成语示例


做到法不阿贵可能会遇到种种习惯势力的阻挠,因此,我们一定执法守法,坚决顶住歪风邪气的侵袭。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韩非《韩非子 有度》:“法不阿贵,强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成语典故

《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原指法律不逢迎迁就权贵,准绳不屈就变曲之物,法律面前一视同仁。后以“法不阿贵”形容秉公执法,不偏袒权贵。 主谓 法,法律。阿,偏袒。法律不偏袒高贵的、有权势的人。《韩非子·有度》:“~,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阿,不读作ā。△褒义。多用于执法公正方面。→法不徇情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仿效:效~。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师。~器。~事。 指“法国”:~文。~式大菜。 姓。

副词。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加在称呼上的词头:~大。~爷。~爹。~罗汉。~毛。~婆。~弟。~姊。

迎合,偏袒:~附。~其所好。~谀逢迎。 凹曲处:山~。

价钱高,与“贱”相对:~贱(a.价格的高低;b.指人的地位高低;c.方言,无论如何)。春雨~如油。 指地位高:~族。~戚。~望(尊贵的门第和声望)。 敬辞,称与对方有关的事物:~国。~庚(请问别人年龄)。~姓。~干(gàn )(问人要做什么)。 特别好的,重要的:~重(zhòng )。珍~。尊~。民为~。 值得看重,重视:可~。 指中国贵州省:云~高原。 姓。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法』

《唐韻》方乏切《集韻》《韻會》弗乏切,𠀤翻入聲。 《爾雅·釋詁》法,常也。 《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 《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 《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 《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 《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𠛬法也。 《書·呂𠛬》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  又象也。 《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 《易·繫辭》崇效天,𤰞法地。  又執法,星名。 《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 《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 《揚子·太𤣥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 《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玉篇》古文法字。註詳水部五畫。

『不』

《韻會》《正韻》𡘋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 《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 《註》服不服之獸者。  又《廣韻》《韻會》𡘋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 《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𡘋缶去聲。義同。  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𡘋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 《爾雅·釋鳥》䳡其鳺鴀。 《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又未定之辭也。 《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又姓。 《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又《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 《詩·小雅》鄂不韡韡。 《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 《陸璣詩疏》柎作跗。 《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 《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又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 《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 《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又《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又與丕同。 《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 《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 《秦·和鐘銘》不顯皇祖。𠀤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又《韻補》叶補美切,音彼。 《荀子·賦篇》𥳑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 《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阿』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於何切,音娿。 《爾雅·釋地》大陵曰阿。 《玉篇》水岸也,邸也。 《詩·小雅》菁菁者莪,在彼中阿。 《傳》中阿,阿中也。  又《大雅》有卷者阿。  又《爾雅·釋地》偏高曰阿丘。 《釋名》阿,荷也。如人擔荷物,一邊偏高也。 《詩·鄘風》陟彼阿丘,言采其蝱。  又《玉篇》倚也。阿衡,商官名。 《書·太甲》不惠于阿衡。 《傳》阿,倚。衡,平。  又《史記·范睢傳》不離阿保之手。  又《倉公傳》故濟北王阿母。 《註》服虔云:乳母也。  又《前漢·王莽傳》太阿右拂,大司空甄豐,少阿羲和,京兆尹劉歆。 《註》皆官名。  又《儀禮·士昏禮》賔升西階,當阿東面致命。 《註》阿,棟也。今文阿爲庪。 《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四阿重屋。 《註》四阿,若今四柱。  又《詩·小雅》隰桑有阿。 《箋》枝條阿阿然長美。  又《玉篇》比也,曲也。 《左傳·昭二十年》阿下執事。 《孟子》汙不至阿其所好。  又《集韻》一曰慢應。  又地名。 《左傳·襄十四年》敗公徒于阿澤。 《註》濟北東阿縣西南有大澤。 《史記·李斯傳》阿縞之衣。 《註》東阿縣,繒帛所出。 《前漢·地理志》涿郡阿陵縣。  又宮名。 《史記·秦始皇紀》先作前殿阿房。 《註》括地志云:秦阿房宮,亦曰阿城,在雍州長安縣。一云阿,近也,以其去咸陽近,故號阿房。  又太阿,劒名。 《戰國策》龍淵太阿。  又鬼名。 《莊子·達生篇》東北方之下者,陪阿鮭蠪躍之。 《註》陪阿,狀如小兒,長尺四,黑衣,赤幘,大冠,帶劒持戟。  又《淮南子·天文訓》天阿者,羣神之闕也。  又月御曰纖阿。 《司馬相如·子虛賦》纖阿爲御。  又陽阿,古名俳,善歌者。 《古詩》渡江采菱發陽阿。  又姓。 《官氏志》唐阿光進,明阿賢,本出阿伏氏。  又《韻會小補》與呵通。 《老子·道德經》唯之與阿,相去幾何。 《註》唯與阿,遲速小異。  又《集韻》倚可切,娿上聲。與猗同。柔貌。 《詩·檜風》猗儺其枝。 《釋文》猗,於可反。 《集韻》猗,或作阿。  又《韻會小補》音屋。 《古詩》家中有阿誰。 《木蘭詩》阿耶無大兒。 《又》阿妹聞𡛷來。 《世說新語》一門則有阿大中郞。  又《字彙補》阿葛切,音遏。 《釋典》有阿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