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犯而不校”。
鲁迅《且介亭杂文末编·女吊》:“只有明明暗暗,吸血吃肉的凶手或其帮闲们,这才赠人以‘犯而勿校’或‘勿念旧恶’的格言。”
见“犯而不校”。
抵触,违反:~规。~法。~罪。~颜(旧时指冒犯君王或尊长的威严)。~讳。 违反法律的人,有罪的人:~人。罪~。 侵害,进攻:侵~。秋毫无~。 触发,发作:~病。~愁。~疑。 做错事情:~错误。
古同“尔”,代词,你或你的:“~翁归,自与汝复算耳”。 连词(a.表平列,如“多~杂”。b.表相承,如“取~代之”。c.表递进,如“~且”。d.表转折,如“似是~非”。e.连接肯定和否定表互为补充,如“浓~不烈”。f.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修饰,如“侃侃~谈”。g.插在主语谓语中间表假设,如“人~无信,不知其可”)。 表(从……到……):从上~下。
副词,不,不要:请~动手。~谓言之不预(不要说没有预先说过)。
学堂,专门进行教育的机构:~园。~长。 军衔的一级,在“将”之下,“尉”之上。 古代军队编制单位:~尉(统带一校的军官)。
比较:~场。 查对、订正:~勘。~订。~对。
《廣韻》防鋄切《集韻》《韻會》父鋄切,𠀤凡上聲。 《玉篇》抵觸也。 《廣韻》干也,侵也,僭也,勝也。 《爾雅·釋詁》犯,勝也。 《註》陵犯,得勝也。 《書·大禹謨》兹用不犯于有司。 《禮·曲禮》介冑則有不可犯之色。 又《檀弓》事親,有隱而無犯。 《周禮·夏官》大馭掌馭玉路,以祀及犯軷。 《註》行山曰軷。犯之者,封土爲山象,以菩芻棘柏爲神主。旣祭之,則以車轢之而去,喻無險難也。 又《字彙補》叶符店切。 《歐陽修·新孀詩》蘭枯蕙死誰復弔,殘菊籬根爭豔豔。靑松守節見臨危,正色凜凜不可犯。
『而』《廣韻》如之切《集韻》《韻會》人之切,𠀤音栭。 《正韻》如支切,音兒。 《說文》頰毛也。 《註》臣鉉等曰:今俗別作髵,非是。 《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作其鱗之而。 《註》之而,頰𩑔也。 又《玉篇》語助也。 《詩·齊風》俟我於著乎而。 又《書·洪範》而康而色。 《傳》汝當安汝顏色。 又《詩·小雅》垂帶而厲。 《箋》而亦如也。 又《詩·大雅》子豈不知而作。 《箋》而,猶與也。 又《禮·檀弓》而曰然。 《註》而,猶乃也。 又《韻會》因辭,因是之謂也。 《論語》學而時習之。 又《韻會》抑辭,抑又之辭也。 《論語》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 又《韻會》發端之辭也。 又《集韻》奴登切,音能。 《易·屯卦》宜建侯而不寧。 《釋文》鄭讀而曰能,能猶安也。
『勿』《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文拂切,音物。 《說文》勿,州里所建旗。象其柄,有三游,雜帛幅半異,所以趣民,故遽稱勿勿。 《集韻》或作𣃦。 又通作物。 《周禮·春官·司常》九旗雜帛爲物。 又《玉篇》非也。 《廣韻》無也。 《增韻》毋也。 《韻會》莫也。 《通志》勿,州里之旗也。而爲勿不之勿,借同音,不借義。 《論語》非禮勿視。 《朱註》勿者,禁止之辭。 又《韻會》愨愛貌。 《禮·祭義》勿勿諸其欲其饗之也。 《註》猶勉勉也。 又《六書正譌》事物之物,本只此字,後人加牛以別之。 又《顏氏家訓篇》書翰稱勿勿,不知所由。或妄言此匆匆之殘缺者。及考《說文》乃知怱遽者稱爲勿勿。 《東觀餘論》今俗勿中加點作匆,爲怱遽字,彌失眞矣。 又《正韻》莫勃切,音沒。掃塵也。 《禮·曲禮》䘏勿驅塵。
『校』《唐韻》《正韻》古孝切《集韻》《韻會》居效切,𠀤音敎。 《說文》木囚也。 《徐曰》校者,連木也。 《易·噬嗑》屨校滅趾。 《疏》謂梏其行,卽械也。 又角也,報也。 《論語》犯而不校。 又考校。 《禮·學記》比年入學,中年考校。 又比校。 《周禮·天官》小宰比官府之具。 《註》比校次之。 《疏》使知善惡足否也。 又檢校。 《前漢·食貨志》貫朽而不可校。 又遮木以闌禽獸曰校。 《漢成帝紀》大校獵。 又訂書曰校。 《前漢·劉向傳》詔向校中五經秘書。 又《小爾雅》戰交曰校。 又《唐韻》《韻會》胡敎切《集韻》後敎切《正韻》胡孝切,𠀤音效。學宮名。夏曰校。校者,敎也,鄕學爲校。 《左傳·襄三十一年》鄭人游于鄕校,以論執政。 《前漢·平帝紀》郡國曰學,侯國曰校。 又支木爲欄格以養馬曰校。 《周禮·夏官·校人之職》六廏成校,校有左右,爲十二閑。 又軍部有闌格者亦曰校。 《前漢·百官表》司隷校尉,城門校尉。 《𠛬法志》內增七校。 《釋名》校,號也。將帥號令之所在也。 又姓。 《統譜》唐校傑,天寶中士曹。 又《集韻》吉巧切《韻會》《正韻》古巧切,𠀤音絞。疾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引之則縱,釋之則不校。 又《集韻》《類篇》𠀤何交切,音肴。枋也。豆中央直者爲校。 《禮·祭統》夫人薦豆執校。 又《集韻》下巧切,音骹。几足也。俎几之下橫木爲足者。 《禮·士昏禮》主人拂几授校。 《註》胡飽切。 又《集韻》丘交切,音敲。義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