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毁:不止一次的毁谤;销:熔化。一次又一次的毁谤;积累下来足以致人于毁灭之地。比喻毁谤中伤的可怕。
西汉 司马迁《史记 张仪列传》:“积羽沉舟,群轻折轴,众口铄金,积毁销骨。”
指张仪向魏哀王作比喻说:众多的诽谤可以毁灭一个人。后以此典比喻舆论的作用很大,不断的谗毁能够致人于死地。 张仪(?——前310年),战国时魏国(都安邑,今山西夏县西北)人。曾游说进入秦国。首创“连横”,秦惠王用他为相,以后免相,张仪又到魏国作宰相,他向魏哀王分析当时各国形势,建议事秦,最后作了一些比喻:“我听说,堆积很多羽毛可以压沉船只,装载很多轻便东西可以压断车轴,群众之舆论可以销熔金属,众多之诽谤可以毁灭一个人,所以希望大王审慎地确定治国大计,并且准我辞官,离开魏国。”此典又作“积谗磨骨”、“销骨”、“谗销骨”、“骨销”、“积销”、“铄金销骨”、“积羽”。 【出典】: 《史记》卷70《张仪列传》2287页:“臣闻之,积羽沉舟,群轻折轴(zhóu妯,车轴),众口铄(shuò朔,熔化)金,积毁销骨,故愿大王审定计议,且赐骸(hái孩,尸骨)骨辟(通“避”)魏。” 【例句】: 南朝梁·江淹《诣建平王上书》:“下官闻积毁销金,积谗磨骨。” 唐·元稹《苦乐相倚曲》:“呼天俯地将自明,不悟寻时已销骨。” 唐·李商隐《闻著明凶问哭寄飞卿》:“莫叹谗销骨,今伤泪满膺。” 唐·温庭筠《天成五年秋以抱疾郊野》:“积毁方销骨,微瑕惧掩瑜。” 宋·苏轼《次韵高要令刘玠》:“骨销谗口铄,胆破狱吏酷。” 宋·刘筠《宋玉》:“曾伤积毁亡师道,只托微辞荡主心。” 宋·陆游《书感》:“铄金销骨从来事,老矣何心践骇机。” 清·唐孙华《夏日园居杂咏》:“人忌才名防积羽,世憎科第怕吹毛。” 见“积毁可销骨”。宋·杨万里《答陈国材书》:“一事未作,群咻至~,其何可当!” 【典源】 《史记·张仪列传》:“臣闻之,积羽沉舟,群轻折轴,众口铄金,积毁销骨,故愿大王审定计议,且赐骸骨辟魏。”《汉书·邹阳传》:“昔鲁听季孙之说逐孔子,宋任子冉之计囚墨翟。夫以孔、墨之辩,不能自免于谗谀,而二国以危。何则?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也。” 【今译】 古语说,众人不断的诽谤,足以毁坏一个人的名誉。参见〖众口铄金〗。 【释义】 后以此典形容舆论的作用极大,不断的谗毁能够致人于死地。 【典形】 谗销骨、骨销、积谗磨骨、积毁、积毁销骨、积羽、铄金消骨、销骨、谗谤销骨、积毁骨销、谤深骨成灰。 【示例】 〔谗销骨〕 唐·李商隐《闻著明凶问哭寄飞卿》:“莫叹谗销骨,今伤泪满膺。” 〔骨销〕 宋·苏轼《次韵高要令刘玠》:“骨销谗口铄,胆破狱吏酷。” 〔积谗磨骨〕 南朝梁·江淹《诣建平王上书》:“下官闻积毁销金,积谗磨骨。” 〔积毁〕宋·刘筠《宋玉》:“曾伤积毁亡师道,只托微辞荡主心。” 〔积毁销骨〕 唐·温庭筠《开成五年秋以抱疾郊野》:“积毁方销骨,微瑕惧掩瑜。” 〔积羽〕 清·唐孙华《夏日园居杂咏》:“人忌才名防积羽,世憎科第怕吹毛。” 〔铄金消骨〕 宋·陆游《书感》:“铄金消骨从来事,老矣何心践骇机。” 〔销骨〕 唐·元稹《苦乐相倚曲》:“呼天俯地将自明,不悟寻时已销骨。”
破坏损害:~灭。~害。~弃。销~。 烧掉:烧~。焚~。 把成件的旧东西改造成别的东西:一张旧桌子~成两个小凳子。 诽谤,说别人的坏话:~谤。~誉。诋~。
人和脊椎动物体内支持身体、保护内脏的坚硬组织:~头。~骼(全身骨头的总称)。~节。~肉(a.指最亲近的有血统关系的人,亦称“骨血”;b.喻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关系)。~干(gàn)。 像骨的东西(指支撑物体的骨架):伞~。扇~。 指文学作品的理论和笔力:~力(a.雄健的笔力;b.刚强不屈的气概)。风~(古典文艺理论术语,指文章的艺术风格,亦指作品的风神骨髓)。 指人的品质、气概:侠~。~气。
〔~朵儿(duor )〕尚未开放的花朵。 〔~碌〕滚动(“碌”读轻声)。
《五音篇海》音枳。 《廣韻》子昔切《集韻》《韻會》《正韻》資息切,𠀤音跡。 《說文》聚也。 《增韻》累也。堆𤴁也。 《易·大有》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 又《升卦》積小以高大。 《詩·周頌》積之栗栗。 《禮·月令》仲秋命有司,趣民多積聚。 《前漢·食貨志》積貯者,天下之大命也。 又《儀禮·士冠禮》皮弁服素積。 《鄭註》積猶辟也,以素爲裳,辟蹙其要中。 又《集韻》則歷切,音績。亦聚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子智切《正韻》資四切,𠀤音恣。聚也,儲蓄也。 《詩·大雅》乃積乃倉。 《周禮·天官·小宰》掌其牢禮委積。 《註》委積,謂牢米薪芻給賓客道用也。 又《大司徒》令野修道委積。 《註》少曰委,多曰積,皆所以給賓客。 又叶恣此切,音子。 《詩·周頌》有實其積,萬億及秭。
『骨』《唐韻》《韻會》古忽切《集韻》吉忽切,𠀤音汨。 《說文》肉之覈也。 《釋名》骨,滑也。骨堅而滑也。 《靈樞經》腎主骨,張筋化髓榦,以立身。 《周禮·天官·疾醫》以酸養骨。 《註》酸木味,木根立地中似骨。 《疏》謂似人之骨立肉中者。 《列子·天瑞篇》精神者,天之分。骨骸者,地之分。屬天,淸而散。屬地,濁而聚。 又牲骨。 《禮·祭統》凡爲俎者,以骨爲主。 《儀禮·鄕射禮註》以骨名肉,骨貴也。 又姓。 《隋書·骨儀傳》骨儀,京兆長安人。 又《唐書·東夷傳》新羅,其族名第一骨,第二骨,以自別。 又苦骨,苦參別名。 又多骨,白荳𦸅別名。見《本草綱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