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穿;屦:鞋;踵:脚后跟;决:破裂。穿上鞋子,破了后跟。形容衣着褴褛。
《庄子·让王》:“三日不举火,十年不制衣,正冠而缨绝,捉衿而肘见,纳屦而踵决。”
纳:穿。屦:鞋。踵:脚后跟。决:破裂。拔上鞋子而破了后跟。形容衣履不周。《庄子.让王》:“三日不举火,十年不制衣,正冠而缨绝,捉衿而肘见,纳屦而踵决。”宋.李光《读易详说》卷四:“原宪之贫,捉襟肘见,纳屦踵决,及歌商颂之诗,声若出金石,高车驷马者盖有愧焉。”亦作“纳履踵决”。宋.李处权《岁晚诸君送酒赋长歌以谢之》:“岁云暮矣人白头,纳履踵决衣见肘。” 连动 纳,穿。屦,古代一种用麻、葛等制成的鞋。踵,脚后跟。决,破裂。穿上鞋便露出脚后跟。形容衣履不周,生活极端穷困。《庄子·让王》:“三日不举火,十年不制衣,正冠而缨绝,捉衿而肘见,纳屦而踵决。”△用于形容人生活无着,贫困潦倒。 →履穿踵决 捉襟见衬 ?冠袍带履。也作“纳履踵决”。
脚后跟:举~。接~而至。 走到:~见(常去相见)。~谢。~门相告。 追随,继承:~继。~武(跟着别人的脚印走,喻继承前人的事业或是效法前人)。~事增华(指继承前人的事业并更加发展)。
排除阻塞物,疏通水道:“禹~江疏河”。 堤岸被水冲开:~口。溃~。 断定,拿定主意:~定。~断。~计。~然。~胜。~议。犹豫不~。 一定(用在否定词前):~不后退。 决定最后胜败:~赛。~战。 执行死刑:处~。枪~。
《唐韻》之隴切《集韻》《韻會》主勇切,𠀤音腫。 《說文》追也。一曰往來之貌。 《釋名》踵,鍾也。鍾,聚也。上體之所鍾聚也。 《玉篇》足後。 《集韻》本作𣦟。 《禮·曲禮》車輪曳踵。 《疏》踵,脚後也。 《左傳·昭二十四年》吳踵楚。 《註》躡楚踵跡。 《莊子·讓王篇》納履而踵決。 《淮南子·地形訓》北有跂踵民。 《註》跂踵,踵不至地,以五指行。 又《孟子》踵門而告文公。 《趙岐註》踵,至也。 又因也。 《前漢·𠛬法志》踵秦而置材官於郡國。 《註》踵,因也。 又接也。 《前漢·霍去病傳》踵軍數十萬。 《註》踵,接也。 又頻也。 《莊子·德充符》踵見仲尼。 《註》踵,頻也。 又繼也。 《屈原·離騷》及前王之踵武。 《註》踵,繼也。 又《集韻》朱用切,音種。躘踵,不能行貌。或作偅。跂字原从足从攴作。
『决』《玉篇》俗決字。 《廣韻》《集韻》《韻會》𠀤古穴切,音玦。水名。 《水經》決水,出廬江雩婁縣南大別山。 《注》俗名爲檀山峴,蓋大別之異名也。其水歷山委注而絡其縣,西北流逕蓼縣故城,灌水注之,故地理志曰:決水北注蓼入灌,灌水於蓼亦入決。 又決決,北方水名。 《山海經》龍侯之山,決決之水出焉,東流注于河。 又行流也。 《管子·君臣下篇》決之則行,塞之則止。 《左傳·襄三十一年》不如小決使道。 又斷也,判也。 《禮·曲禮》夫禮者,所以定親疎,決嫌疑。 又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又以齒斷物亦曰決。 《禮·曲禮》濡肉齒決,乾肉不齒決。 《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銳喙決吻。 《疏》鳥乃喙長,決物食之時,以其近喙本決,故云決吻。決如字。 又烏穴反。 又開也。 《儀禮·鄕射禮》袒決遂。 《註》決猶闓也。以象骨爲之,著右大擘指,以鈎絃闓體也。闓音開。 《詩·小雅》決拾旣佽。 又絕也,與訣同。 《前漢·蘇武傳》李陵與蘇武決去。 《註》決,別也。 又決曹,官名。主罪法者。 《後漢·黃昌傳》習文法,仕郡爲決曹。 又《廣韻》《集韻》《正韻》𠀤呼決切,音血。疾貌。一曰小飛也。與𦐍通。 《莊子·逍遙遊》決起而飛,搶楡枋。決或作𦐍。 又《集韻》苦穴切,音闋。與缺同。或从血作𧖫。亦作決。 《史記·秦始皇紀》譬猶騁六驥過決𨻶也。 又涓惠切,音桂。疾貌。 《莊子·齊物論》麋鹿見之而決驟。 《註》決,徐邈讀古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