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不;等闲:寻常,一般。指情况严重或事情重要,不能忽视。
《追求》:“除非他自承怯弱,抛弃了这憧憬,不然,他不得不做一个非同等闲的人。”
等闲:寻常,一般。指不同寻常。《追求.二》:“除非他自承怯弱,抛弃了这憧憬,不然,他不得不做一个非同等闲的人。”
不,不是:~凡。~法。~分(fèn )。~礼。~但。~同小可。啼笑皆~。 不对,过失:痛改前~。文过饰~。习~成是(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反认为是对的)。 与“不”呼应,表示必须(有时后面没有“不”字):我~看这本书。 责怪,反对:~难(nàn )。~议。无可厚~。 指“阿非利加洲”(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简称“非洲”):东~。西~。
一样,没有差异;相~。~一(a.一致,统一;b.共同的一个或一种)。~侪(同辈)。~庚(同岁)。~年。~胞。~人(a.在同一单位工作的人;b.同行业的人)。~仁(同人)。~仇敌忾。~工异曲。~室操戈。情~手足。 共,在一起(从事):共~。~学。~步。殊途~归。~舟共济。 和,跟:~流合污。 姓。
〔胡~〕见“胡”。
古代指顿齐竹简(书)。 数量、程度相同,或地位一般高:相~。平~。~于。~同。~值。~量齐观。 表示数量或程度的级别:~级。~次。~第。~而下之。 特指台阶的级。 种,类:这~事。 表示同一辈份的多数人:我~。尔~。 表示列举未尽,或用于列举煞尾:北京、上海~地。 候,待:~候。~待。 待到:~我写完。 同“戥”。
《唐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𠀤音飛。 《說文》違也。从飛下翄,取其相背。 《玉篇》不是也。 《書·說命》無恥過作非。 《易·繫辭》辨是與非。 又《玉篇》下也。 又《玉篇》隱也。 又《增韻》訾也。 《孝經·五𠛬章》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 又《玉篇》責也。 《前漢·魏相傳》使當世責人非我。 又山名。 《山海經》非山之首,其上多金玉。 又姓。 《風俗通》非子,伯益之後。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𡚱尾切,音斐。 《集韻》本作誹。謗也。 《前漢·食貨志》不入言而腹非。 《史記·平準書》作腹誹。 又《鼂錯傳》非謗不治。 《註》非,讀曰誹。 又《韻會》方未切,音沸。本作誹。義同。
『等』《廣韻》《正韻》多肯切《集韻》《韻會》得肯切《海篇》登上聲。類也,比也,輩也。 《易·繫辭》爻有等,故曰物。 《禮·曲禮》見同等不起。 又齊也。 《左傳疏》春秋分而晝夜等,謂之日中。 又等級也。 《禮·樂記》則貴賤等矣。 《周禮·春官》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國。 《左傳·隱五年》明貴賤,辨等列。 又稱量輕重也。 《孟子》等百世之王。 《史記·夏本紀》四岳曰:等之未有賢於鯀者。 又《篇海》等𠋫,待也。 又《說文》齊𥳑也。从竹从寺。寺,官曹之等平也。 又《字彙補》發等沐樹也。 《王褒·僮約》焚槎發等。 又佛書有方等經。 又《廣韻》多改切《集韻》打亥切。齊也。 又叶補里切。 《韓愈·許國公神道𥓓銘》養安蒲坂,萬邦作等。與宰字叶。宰,獎里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