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pàn     
注音:ㄆㄢˋ
部首:
总笔画:7

统一码:U+5224

字形分析:左右结构

四角:92500

五笔86:UDJH
五笔98:UGJH

仓颉:FQLN

规范编号:56

五行属性:金

HTML代码:&#21028

CSS代码:\5224

Unicode版本:1.1

符号名称:中日韩象形文字

Unicode名称:Ideograph judge; discriminate; conclude CJK



笔画顺序

笔顺:点 撇 横 横 撇 竖 竖

基本解释

基本字义


 

pàn   ㄆㄢˋ

区别,分辨,断定:~明。~辨。~据。~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断。 分开,截然不同:~然。~若两人。~若鸿沟。 评定:裁~。谈~。~卷子。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词。~决。~案。 古代官名:通~。~官(中国唐、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


judge; discriminate; conclude
benachteiligen, unterscheiden ,erkennen, unterscheiden ,richten, beurteilen ,verdonnern
juger,rendre un verdict,noter

详细解释

详细字义


  pàn

<动>
(1) (形声兼会意。从刀,半声。从刀,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半”是把牛分开。本义:分,分开) (2) 同本义 [divide] 判,分也。——《说文》 继犹判涣。——《诗·周颂·访落》 纪于是乎判。——《左传·庄公三年》 若七德离判,民乃携贰。——《国语·周语中》 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柳宗元《封建论》 (3) 又如:判割(分割);判妻(丈夫去世或与丈夫离异后再嫁的妇女);判散(分散);判礼(分离;分开);判迹(分道而行);判裂(割裂;分离) (4) 判决 [judge;sentence;condemn] 太尉判状辞甚巽(恭顺)。——唐· 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 (5) 又如:审判(审理和判决);判词(判决的文词);判牍(判决司法案件的文书);判有罪;判无罪 (6) 区别;分辨 [distinguish] 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庄子·天下》 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宋· 苏洵《六国论》 (7) 又如:判别是非;判正(分辨是非曲直) (8) 裁定 [decide]。如:公判;评判(判定胜负或优劣);判事(判决事务的是非曲直);判个死日(预知死期。判:断定);判命(判定人的命运;拼命);判析(裁决) (9) [为了评价或强调的目的] 评定做上符号或记号 [mark] 使者呈上书看时,封面上判云:“汉大丞相付 周都督开拆。”——《三国演义》 (10) 又如:判卷子;判阅(批阅) (11) 球赛中裁定球或球员的情况 [call]。如:判发球出界;判跑垒员安全进垒 (12) 通“拚”。舍弃 [forsake] 海波无底珠沉海,采珠之人判死采。——元稹《采珠行》

词性变化


  pàn  

<名>

(1) 半 [half] 凡有责者有判书。——《周礼·朝士》。注:“半分而合者。” 卿大夫判县。——《周礼·小胥》。按:“宫县四面,判县两面。” 掌万民之判。——《周礼·媒氏》 璋判白。——《公羊传·定公八年》 天地判合。——《汉书·翟义传》 (2) 判决狱讼的官 [judge;justice]。如:州判;通判;判司(官名。掌批判文牍的官);判官头(雕绘着判官的马鞍) (3) 裁决诉讼的文书 [court verdict]。如:判花(花押。旧时在判决书后签字花押)




國語辭典

ㄆㄢˋ

pàn 

分、分开。 唐·柳宗元〈封建论〉:「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 区别、分辨。 《庄子·天下》:「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 分明、辨明。 如:「存亡未判」。 宋·苏洵〈六国论〉:「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 。」 决断是非曲直。 如:「审判」、「判刑」、「判案」。 古称高位兼低职或出任地方官。如唐代宰相判六军十二卫事,宋以宰相判枢密院。 《宋史·卷三一二·韩琦传》:「除镇安武胜军节度使、司徒兼侍中、判相州。」


ㄆㄢˋ

pàn 

审判诉讼的判决文书。 《新唐书·卷一二六·李元纮传》:「元纮大署判后曰:『南山可移,判不可摇也。』」 断语。 《红楼梦·第五回》:「后面便是一座古庙,里面有一美人在内独坐看经。其判云:『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 文体的一种。仿判狱的文词,可见其推理、辩驳的能力。科举取士,亦以试判。 清·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判》:「今世理官断狱,例有参词,而设科取士,亦试以判,其体皆用四六,则其习由来久矣。」


ㄆㄢˋ

pàn 

分别的样子。 如:「判然有别」。


《康熙字典》

【子集】
【子集下】
部首:
总笔画:7
部首笔画:2
部外笔画:5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普半切,音泮。 《說文》分也。从刀,半聲。 《玉篇》分散也。  又《增韻》半也。 《周禮·地官·媒氏》掌萬民之判。 《註》判,半也。得耦爲合,主合其半。  又《周禮·秋官·朝士》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 《註》判,分半而合者,故書判爲辨。  又《前漢·翟方進傳》天地判合。 《註》師古曰:判之言片也。  又斷也。 《唐書·選舉志》試身言書判。  又《韻會》宰相出典州曰判。  又通作牉。 《字林》牉合其半,以成夫婦。 《儀禮·喪服禮》夫妻牉合。  又通作泮。 《史記·陸賈傳》自天地剖泮。


《说文解字》

【卷四】 

清代陳昌治刻本『說文解字』


切部: 普半切

分也。从刀半聲。

『清代:段玉裁』


分也。
媒氏掌萬民之判。注。判、半也。得耦爲合。主合其半成夫婦也。朝士有判書以治則聽。注。判、半分而合者。
从刀。半聲。
形聲包㑹意。普半切。十四部。


谜语

"判" 为谜底的谜语

  1. 别后无人伴 (打一汉字)

  2. 【解释】 别的后面是刂,无人伴是指伴没有人剩半,合起来判。


  3. 已有一半,又制一半 (打一字)

  4. 【解释】 已经有了一“半”;又取“制”字的一半,取“刂”。